外地老板到农村征农民土地办厂,但村里给农民的钱有点少。农民不干,但有些干部就来硬的,把钱拿到那些老实人家里,硬逼着他们把合同签了。因为都是村里的农民,最后大部分都“同意”了。只有少数人坚决不同意,而且还抬高价钱。我想问的问题是,这些抬高价钱的人这样做对不对?犯不犯不犯法?
这些抬高价钱的人还出钱跟村里的人买了别的村民的地,以增加他们手里的地的面积。这样做对不对呢?
那些村干部说了在某时某刻就要开始动工建厂,如果到时候有谁敢阻拦就抓谁。这样有法律依据吗?法律对征用农用土地办厂有什么样的规定?偏向农民还是更偏向于那些所谓的老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