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回青岛人员需要隔离吗

如题所述

您好,外地中高风险区回青岛需要隔离,其他地区回青岛不需要隔离。青岛疫情防控要求如下:

一、倡导广大群众减少跨地市出行,避免人群大范围流动引发的疫情传播扩散风险。  二、对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7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三、对疫情发生地出现一定范围社区传播或已实施大范围社区管控措施,基于对疫情输入风险研判结果,对近7天内来自疫情发生地所在县(市、区)的流入人员,参照中风险区旅居史人员的防控要求采取相应措施。  四、对所有省外入鲁返鲁人员,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后进行“5天3检”,每次检测间隔24小时。推广“落地检”,按照“自愿免费即采即走,不限制流动”的原则,抵达我省后,立即进行1次核酸检测。  

五、加强重点机构场所疫情防控,坚持非必要不举办,对确需举办的的培训、会展、文艺演出等大型聚集性活动,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建筑工地等人员密集型单位,查验外省(区、市)返岗人员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等查验探访人员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进入宾馆、酒店和旅游景区等人流密集场所时,查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其他重点场所时,按规定查验核酸检测证明。  六、近期有外出旅行史的人员,请密切关注疫情发生地区公布的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流调轨迹信息和中高风险区信息。有涉疫风险的人员要立即向社区(村)、住宿宾馆和单位报告,配合落实隔离医学观察。  七、发热病人、健康码“黄码”等人员要履行个人防护责任,主动配合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在未排除感染风险前不出行。  八、建议出行前提前通过中国政府网及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目的地的最新疫情防控政策,主动配合当地疫情防控措施,途中做好个人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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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5-01

外地回青岛人员需要隔离。

青岛最新隔离政策:

一、自3月20日零时起,所有国家和地区经青岛机场入境且目的地为山东省的入境人员,以及从其他口岸入境未满14天的以山东省为目的地的人员,为安全防疫起见,须集中隔离观察满14天;相关费用请自理。

二、从青岛机场入境的任何经检疫有发热、呼吸道症状的人员由120车转运到定点医疗机构进一步检测、治疗并隔离14天;其密切接触人员须送往指定的宾馆集中医学观察14天。

三、应集中隔离的入境人员,由青岛各区市轮流负责安排,实施集中隔离观察;目的地为省内其他市的入境人员,由目的地市疫情防控部门“点对点”接回;暂时无法实施“点对点”接回的就地隔离;目的地为省外的无症状且非密切接触人员,在经风险评估和检疫后可乘机继续前往目的地。

扩展资料:

从青岛入境人员提前72小时申报登记

青岛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办公室17日正式发布通告,计划来青返青的入境人员,由其亲友或其亲友告知本人提前72小时登录“青岛市入境人员信息系统”,如实申报登记有关信息。

根据通告,入境人员指出国(境)返回的中国公民和入境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入境人员无论通过境外直接抵青或从国内其他城市中转抵青,应当遵守国家和省、市疫情防控有关决定、命令,自觉接受检验检疫、隔离观察等防控措施。

入境人员来青返青后,应当在到达目的地后,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居)或企业(单位)报到,并登录“青岛市入境人员信息系统”,如实申报登记有关信息。

宾馆(酒店)、社区(村居)、企业(单位)等单位和出租房主、留宿人等,有义务引导入境人员登录“青岛市入境人员信息系统”申报登记有关信息。

此前,青岛市要求所有入境人员,除需要隔离或留观的外,均由居住地所在区市派车接回,对在境内有居所的,居家隔离观察14天;对商务旅游等短期居住的,安排在指定宾馆住居、活动。

参考资料来源:青岛本地宝-青岛机场入境隔离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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