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就要看具体情况了,不能一概而论。
首先要看这个车是在婚前买的,还是婚后买的?
如果是婚前父母出资,写在子女的名下,显然应该是属于父母赠予子女个人的车子,那么车子应当为子女一方的个人财产。但是如果是婚后父母出资写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车辆,这种情况就需要看具体的细节了。如果父母与子女之间有相关的赠予协议,可以认定该车是父母赠予给自己子女所有的,那么车辆依然可以属于子女一方的个人财产,不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但是如果父母与子女之间没有相关的书面协议,那么就会产生争议,很有可能会被认定为是父母赠予给夫妻双方的车子。
虽然婚姻法对于,婚后父母出资为子女买房,登记在子女名下的房产,可以认定为是属于子女一方个人财产的规定。但是房子跟车毕竟是不同的财产类型,在司法实践当中,如果是车辆发生这种情况,一般是不能直接套用这条法律规定的,所以婚后为子女购买车辆,并不能当然的认为车辆是属于子女一方的个人财产。
另外,这种情况还有可能是父母一方想购买车辆,但是由于不方便登记在自己的名下,而登记在子女的名下。
这就会产生另外一种法律争议,就是车辆有可能是存在借名买车的情况。也就是说车辆的实际所有权有可能是父母,而子女只是一个名义的车辆所有权人,这种情况就会更加的复杂,需要父母与子女之间有相关的证据。
所以这样的一个问题是会产生不同的法律结果的,建议当事人遇到此类情况的时候,要针对自己的实际情况,详细的给律师介绍清楚细节,这样才能做出准确的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