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院的医生值班制度

如题所述

医院值班制度旨在确保医院运营安全和提高工作效率。具体规定如下:
一、值班安排
1. 医院总值班由院领导轮换负责,包括医疗、护理、行政等多个领域。特殊时期和节假日,职能科长也将参与值班。
2. 值班时间为工作日中午12:00至14:30(6月1日至9月30日为15:00),以及下午17:30(6月1日至9月30日为18:00)至次日早上8:00。非工作日(包括公休日和节假日)的值班时间为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19:00,夜间19:00至次日早上8:00。
3. 医疗总值班由具有行政职务的临床和医技科室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担任,护理总值班由护士长轮流负责,行政总值班由职能科室人员轮流负责。为尊重老同志,55岁以上的男性、50岁以上的女性一般不安排值班。
4. 医务科、护理部和办公室负责编排值班表和管理值班室,并对新值班人员进行培训。值班人员必须遵守值班表,如有变动,需提前与其他人员协商并报告相关部门。
二、值班人员职责
1. 医疗、护理、行政总值班需处理非办公时间的相关事务,确保医院正常运作和安全。
2. 值班人员需礼貌接听电话,并对反映的问题按程序处理,不得推诿。对于重要来电,应要求提供书面材料,或填写电话记录并报批。
3. 值班人员应及时登记和转办收到的文电,重要事项需立即报告带班领导,非紧急事项则在上班后交给办公室处理。
4. 值班记录需详尽清晰,接班人员需了解需续办事项。
5. 接班人员应按时接班,确保无缝交接。
三、值班应急处置
1. 接到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报告时,值班人员需立即报告带班领导和医院领导,并通知应急办负责人。
2. 发生重大医疗纠纷事件时,值班人员需报告带班领导和医院领导,并通知医务科、保卫科、应急办负责人。
3. 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件时,值班人员需报告带班领导和医院领导,并通知安全办(保卫科)、应急办负责人。
4. 紧急、重大事件处理中,值班人员需协助相关科室进行联系和传真等工作。
四、值班纪律
1. 值班人员必须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擅自披露重大突发事件信息,不得在值班室内会客或闲聊。
2. 值班人员不得擅离职守,不得转移值班电话,不得利用值班电话聊天。
3. 值班人员不得酒后值班或在值班期间饮酒,需注意防火和电器安全,并保持值班室整洁卫生。
4. 如因值班人员脱岗、漏岗或值班电话无人接听导致严重后果,将根据规定予以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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