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港澳通行证

我是一名在广州上大学的学生 户口随着上大学已经迁到了广州 想去香港看看去问一下怎么办理港澳通行证 是在老家办呢 还是在广州办呢 还有如果在广州的话具体怎么办能告诉我一下吗 最后一步一步地 价钱等等都详细点 谢谢
能不能详细些 你们这我都看不懂 最好能不能别剪切别人的阿 谢谢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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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2-07
常规是在户口所在地办理,详细如下:
居民个人港澳自由行开通后,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及银行、金融等部门有关工作人员,申请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及个人赴港澳旅游签注,须按干部管理权限提交单位意见后才能向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其他人员无须提交工作单位或派出所意见,直接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即可。经公安机关审查,只要不是国家法律规定的不准出境人员,都会得到批准,并根据申请签发《往来港澳通行证》及“F”签注(访问签注)。“F”签注种类有3个月一次有效和3个月两次有效两种,由申请人自愿选择,每次在香港或澳门停留时间为7天。签注用完后,可再次向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个人旅游的申请次数不受限制。办理港澳自由行手续,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居民凭身份证、户口簿即可向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提出申请。申请时须填写《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审批表》1份。对首次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及个人赴港澳旅游签注的申请,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将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证件的审批制证工作;对已持有《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的,则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由于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在受理公民出入境申请时按规定要面见申请人,因此申请人必须亲自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办理手续时需注意的事项(是大体上的情况)
有关申请材料:
1、填写完整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
2、交验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户籍证明原件,提交复印件;
3、提交近期正面彩色免冠照片四张
4、如已申领通行证或通行证已过期,须上缴原通行证。
收费标准:
往来港澳通行证每本100元
一地一次前往签注每个20元
一地二次前往签注每个40元
出具单位意见说明:
以下人员需档案所在单位出具同意意见,其他人员免交单位意见:
1、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在职局、处级领导干部;
2、离(退)休的市委管理干部;
3、金融机构、国有企业法人代表,县级以上金融机构领导成员及其相应职级的领导干部,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国有控股、参股企业中的国有股权代表;
4、各部门、各行业中涉及国家安全及国有资产安全、行业秘密的人员;
5、其他有必要提交单位意见的人员。
签注有效期及申请次数:
该签注为访问(F)签注,有效期三个月,分为一次和两次进入有效,每次在港澳地区可停留七天。
注意事项:1、请用蓝色或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表格;
2、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均需为A4规格;
3、请注意填写申请表备注栏内的“目的地”及“进入次数”,并确认签字。
4、按有关规定,出入境管理局受理的各项材料,无论批准与否一律不予退还。如本人需要,请在递交申请前复印留存;
5、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出入境证件,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办证时限:一般说来,只要手续齐全,不超过15天就能拿到港澳通行证及签注。
俗称双程证,是中国公安部有关部门发给内地居民来香港或澳门探亲、旅游或工作的证件。来港澳前,必须取得内地公安部门签发有关来港澳目的签注(如团队旅游、个人旅游、商务或其他签注等)。
申办往来港澳通行证的方法
须出示单位意见人员
下列人员办理短期赴港、澳地区申请,须出示单位意见:
一、在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
二、部队或者工作单位驻地在京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含离退休人员)。除上述人员外,其他人员无须出具单位意见。
一、探亲
(一)探亲范围:
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就学或者就业的亲属。“亲属”是指: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申请人的配偶、子女可随同申请。
(二)签注种类:
1、探望配偶、父母(包括配偶的父母)、子女,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或多次签注,3个月一次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14天; 3个月多次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自首次进入之日起90天。
2、探望兄弟姐妹,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14天。
3、外交部驻香港或者澳门特派员公署和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或者澳门联络办公室工作人员,以及中国人民解放军驻香港或者澳门部队干部的内地亲属申请赴港澳地区探亲,签发3个月多次探亲签注, 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自首次进入之日起90天。
(三)所需材料:
本人携带北京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A4规格的户口簿首页、本人资料页、变更页和居民身份证的复印件、一张填写完整、贴有两寸彩色近期正面免冠照片(背景为淡蓝色或白色)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办理,并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单位人事部门或派出所出具的能够说明亲属关系的证明或者结婚证、户口簿、出生证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年内再次申请探望在港、澳的同一亲属不再提交亲属关系证明。
2、探望在香港或澳门定居的亲属,须提交被探望人有效的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的复印件;
3、被探望人是在香港或澳门就学、就业及随行家属的,须提交被探望人的中国护照或往来港澳通行证、香港或澳门有关单位签发的就学、就业“进入许可”以及相应签注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探望持因公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和工作签注在港澳地区工作的亲属,须提交被探望人《因公往来港澳通行证》及有效期内工作签注复印件。
5、外交部驻香港、澳门特派员公署工作人员的内地亲属赴港澳地区探亲,须提交外交部驻香港或者澳门特派员公署出具的邀请函。
6、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工作人员直系亲属(包括配偶、子女、父母)赴港澳地区探亲,须提交《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直系亲属探亲申请表》。
7、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港澳部队干部的亲属赴港澳地区探亲,须提交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港澳部队政治部的邀请函。
二、商务
内地居民受单位派遣赴香港或者澳门商务,由其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
(一) 受理范围:
1、经国家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2、在国家税务部门办理了税务登记且有生产经营的单位以及境外企业常驻内地代表机构。
3、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二) 签注种类:
1、已办理登记备案的单位人员,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多次签注、1年多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2、未办理登记备案的单位人员、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三)所需材料:
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A4规格的户口簿首页、本人资料页、变更页和居民身份证的复印件、一张填写完整、贴有两寸彩色近期正面免冠照片(背景为淡蓝色或白色)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前来办理,并提交以下材料:
1、已办理登记备案的单位人员,须提交《赴港澳商务签注备案年度登记册》的原件、复印件和派遣函。
2、未办理登记备案的单位人员,须提交:
(1)企业(经营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外国企业登记证或其他有关登记证书和税务登记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经营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人事部门出具的派遣申请人赴港澳从事商务活动的派遣函;
(3)社会保险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本市常住户籍的居民在派遣公司(经营单位)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同年度内再次申请商务签注的,提交一张填写完整、贴有两寸彩色近期正面免冠照片(背景为淡蓝色或白色)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往来港澳通行证》和派遣函即可办理,免交其它材料。
外省市人员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
(5)本人《暂住证》或《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注:外省市人员申请办理港澳商务,等候通知取证。
三、港澳商务备案登记
申请3个月(含)以上多次商务签注,申请人所在企业(经营单位)须在公安机关办理备案登记。每个企业(经营单位)备案登记人员数量不得超过8名(如确有需要,经公安机关同意,纳税额每增加10万,可增加1名)。申请1年商务签注,须曾办理过3个月多次签注并在签注有效期内多次(三次以上)使用。
(一)受理范围:
国有企业、外国(中国)投资公司、高新技术企业和研发机构、上年度纳税超过50万元人民币的企业中法人代表、董事长、总经理和外国企业驻京代表处的首席代表可办理1年多次商务签注。上述企业(经营单位)中的副总经理(含)以下中层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中方雇员及上年度纳税超过10万元人民币的企业(经营单位)中的副总经理(含)以上人员可办理3个月多次商务签注。
(二)所需材料:
1、《企业(机构)申请办理赴港澳商务签注备案登记表》;
2、企业(经营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有关登记证书和税务登记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3、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须提交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4、纳税证明[国有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外企驻京代表处免交]原件及复印件;
5、社会保险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6、备案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外省市人员另须提交在京暂住一年以上的《暂住证》或《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四、其他
(一)受理范围
1、因治病、奔丧、诉讼、应试、处理产业、学术交流等特殊事由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
2、在澳门就学、就业的内地居民申请赴香港。
(二)签注种类
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二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1年二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14天。
(三)所需材料
本人携带北京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A4规格的户口簿首页、本人资料页、变更页和居民身份证的复印件、一张填写完整、贴有两寸彩色近期正面免冠照片(背景为淡蓝色或白色)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办理,并提交以下材料:
1、因治病、奔丧、诉讼、应试、处理产业、学术交流等特殊事由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的,须交验与申请事由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2、在澳门就学、就业的内地居民申请赴香港,须交验往来港澳通行证及逗留签注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在澳门就业的人员,还须提交在澳门就业单位的赴香港证明。
五、逗留
(一)受理范围
经香港或者澳门有关部门批准在香港或者澳门就学、就业、培训的人员及其亲属。
(二)签注种类
签发多次签注,出境有效期根据香港或者澳门有关部门批准的期限签发。
1、赴香港就学、就业、培训人员及其亲属,签注出境有效期按照香港入境事务处进入许可批准的最长有效期签发。
2、赴澳门就学,签注出境有效期按照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出具的《确认录取证明书》批准的学习期限签发,但最长不超过1年。
3、赴澳门就业,签注出境有效期按照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或者澳门社会文化司或者经济财政司批准的期限签发,但最长不超过2年。
4、赴澳门就业人员的亲属,签注出境有效期按照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批准的期限签发,但最长不超过2年。持证人每次在澳门逗留不超过90天。
(三)所需材料
本人携带北京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A4规格的户口簿首页、本人资料页、变更页和居民身份证的复印件、一张填写完整、贴有两寸彩色近期正面免冠照片(背景为淡蓝色或白色)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前来办理,并提交以下材料:
1、赴香港就学、就业、培训人员及其亲属,须交验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相应进入许可原件,并提交复印件。通过劳务经营公司申请赴香港就业,还须提交商务部《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劳务合作项目审批表》复印件。所持往来港澳通行证上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在香港逗留,交验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延期许可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2、赴澳门就学,须交验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出具的《确认录取证明书》及澳门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所持往来港澳通行证上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澳门逗留,须提交澳门高等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
3、赴澳门就业,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受雇非本地劳工预报名单》或者澳门社会文化司或者经济财政司出具有申请人姓名的批准文件原件,并提交复印件。通过劳务经营公司申请赴澳门就业,还须提交商务部《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劳务合作项目审批表》复印件。所持往来港澳通行证上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在澳门逗留,须交验经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核准的有申请人姓名的续期名单表或者澳门社会文化司或者经济财政司出具的有申请人姓名的批准文件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4、赴澳门就业人员的亲属,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批准通知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所持往来港澳通行证上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在澳门逗留,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批准通知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六、团队旅游、个人旅游
(一)签注种类
团队旅游、个人旅游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二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1年二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二)所需材料
本人携带北京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A4规格的户口簿首页、本人资料页、变更页和居民身份证的复印件、一张填写完整、贴有两寸彩色近期正面免冠照片(背景为淡蓝色或白色)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办理,并提交以下材料:
1、团队旅游:须交验经国家旅游局批准的我市有权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指定旅行社出具的旅游费用发票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2、个人旅游:免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七、换(补)发《往来港澳通行证》
一)《往来港澳通行证》的换发
《往来港澳通行证》证件有效期为5年。持证人在办理签注申请时,有下列情况可同时申请换发证件:
(一)证件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
(二)证件有效期短于将要签发的签注有效期;
(三)证件签注页用完或即将用完的;
(四)证件被损坏的;
(五)经审批机关或主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情况。
二)《往来港澳通行证》的补发
北京市居民遗失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申请补发证件及签注的,需要履行下列手续:
(一)持北京市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及A4规格的户口簿首页、本人资料页、变更页和居民身份证的复印件,一张填写完整、贴有两寸近期直边正面免冠光面彩色照片(背景为淡蓝色或白色)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
(二)本人书面遗失声明;
(三)其他材料按申请签注种类的相关规定提交。
(四)持逗留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的北京居民,返回内地期间,往来港澳通行证及逗留签注遗失或者失效,须交验香港入境事务处或者澳门有关部门出具的确认其相关身份的证明原件,并提供复印件。申请人因特殊情况急需返回香港或者澳门,也可以向深圳签证办或者珠海签证办申请一次性有效入出境通行证返回香港或者澳门。
(五)持逗留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的北京居民,在香港或者澳门期间,往来港澳通行证或逗留签注遗失或者失效,可以通过香港或者澳门中国旅行社向广东省公安厅深圳签证办或者珠海签证办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逗留签注。提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申请人书面的遗失声明、香港入境事务处或者澳门有关部门出具的确认其相关身份的证明。申请人因特殊情况急需返回内地,也可以向深圳签证办或者珠海签证办申请一次性有效入出境通行证返回内地。
三)续办签注
《往来港澳通行证》在有效期内再次办理签注手续时,北京市居民无须提交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其他材料按申请签注种类的相关规定提供。
北京市居民持往来港澳通行证和逗留签注,在香港或者返回内地期间,再次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逗留签注,可以在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或广东省公安厅深圳出入境签证办事处办理。
北京市居民持往来港澳通行证和逗留签注,在澳门或者返回内地期间,再次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逗留签注,或者申请赴香港其他签注,可以在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或广东省公安厅珠海出入境签证办事处办理。
四)证件过期
持过期《往来港澳通行证》申请往来港澳签注的,按首次申请手续办理
第2个回答  2009-02-10
1. 户口所在地办理,也就是广州,去任意一个区公安分局的办证大厅办理。
2. 事先准备好: 户口本和身份证的原件与复印件,去照相馆照港澳通行证的相片。
3. 到了办证大厅,先拿号,因为通常人多,然后填申请去港澳的表,填表时注意,因为去香港就不能去澳门,所以目的地打钩香港,“一年两次”或“一年一次”自己决定,建议两次,免得以后想去要续签麻烦。填完表格后,贴相片。然后等叫号。证件本身好像是100还是200,签注是20元一次,看你选择一次还是两次。
4. 等待取证。可以再去公安局取证,也可以采取邮局快递形式。(15元)。
结束。原创。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09-02-07
如果你已经有通行证,只要学校出具证明,应该可以在广州办理签注的.具体可以咨询广州市出入境管理部门.
第4个回答  2009-02-07
带上户口本 二代身份证 跟相片 还有户口本跟二代身份证的复印件 这些必不可少
其次价钱就是 赴香港旅游一年一次120 一年两次140 一次分别为7天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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