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提出辞职了,但是公司迟迟不和我交接工作。现在新单位让我去上班,怎么办?

我听说以前他们有好多人辞职的时候,如果交接不清,是肯定不给发当月的工资的。还有的是扣留档案的。请问这个时候,如果他还不和我交接,我怎么办?
还有,如果辞职之后不到30天就办完离职手续的,是不是也可以所要赔偿的?新劳动法,不是规定工作满一年的可以有一个月的工资补偿么
我有合同,保险也都没问题,也没有拖欠工资的情况
关键问题是她想挽留我,所以一直不和我交接.咋办? 我现在距离较辞职报告已经一周了

1、“我想辞职。怎样没有违约金?我应该走一个什么样的程序?书面辞职报告需要双方签字吗?”:
(1)如果是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如果不在试用期内: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单位后即可走人。
(2)书面辞职报告不需要等待双方签字:只要你是提前30天书面通知了就可以走,不必管单位批准还是不批准。

(3)但你应能证明你已经书面提交了通知,建议最好是用挂号或是特快递来寄送,或者是在提交通知时找好证人。

2、关于违约金:《劳动合同法:允许的违约金只是因单位提供专业培训而约定服务期的违约金、保密违约金两种:除此之外约定的违约金无效,不管你是否辞职都无效、你可以不给。
但对于这两种符合法律规定的违约金:即使是你依法辞职,也要承担相应的违约金(如果有服务期约定,你只承担你没有履行的剩余服务期的违约金;保密违约金则是在你违反保密义务时才承担--与你是否辞职无关;如果你在辞职时、辞职后没有违反保密约定:你就不应承担保密违约金)

自己看看吧 答案你就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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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2-22
你只要提前一个月递交,就可以。至于,其它的无所谓,硬走。
第2个回答  2009-02-22
我和你一样!单位一直推脱不给工资!你签有合同没?有的话去劳动保障局就可以了!千万别让单位抓住说你先毁约!
第3个回答  2009-02-22
那是违法的,你可以去劳保局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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