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手里的材料有保单合同,医院发票存根复印件,费用清单,发票总额是4万,合同约定最高赔偿2万,保险公司的名称是阳光财产保险杭州分公司,如果起诉保险公司,能不能胜诉,我需要支付哪些费用?请各位帮忙了,谢谢!
谢谢你们的回答,我确实是到医院里复印了发票的存根,并且加盖了财务公章,而阳光财产保险杭州分公司以材料不充分为由拒绝受理,之后我去杭州保监局投诉,经过了他们调解,还是没用,阳光保险依然发回的理赔决定是不能受理,这个案子已经都5,6个月了,一直不能解决,所以现在考虑起诉阳光保险,但是对诉讼程序不了解,我需要请律师吗,要多少费用呢?
其实我是代表我们公司的,我们买的是团体意外医疗保险,其中一个员工出险了,而发票是在我这里弄丢的,所以我非常着急,因为原本可以得到理赔金2万的,现在等于是我弄丢了2万块.
4万块的机打发票需要交多少税?如果我自已交税医院里肯给我开吗?我们合同从签定到现在快要2年了,会不会对理赔产生什么影响呢?麻烦各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