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文龙
率领一群没有供养的士兵开镇复土,保卫辽南,死于千古书生袁崇焕之手。之后又被金庸诬陷,千古东江英雄。
袁崇焕双岛杀毛时所拟定的十二条罪,《明史》所载甚略。本文以《崇祯二年督师题本》(《明清史料》甲编第八册 719页,《崇祯长编》亦有录)中所述的十二当斩为据,补以别史细论毛文龙所犯的十二条罪:
1.兵戎重任,祖制非五府官不领兵,即专征于外,必请文臣为监。文龙夜郎自雄,专制一方。九年以来,兵马钱粮,不受经、抚管核,专恣孰甚!一当斩!
明制素来以文驱武,(熹宗实录中61卷)兵部疏有"牵制奴酋者,朝鲜也.联属朝鲜者毛镇也.驾驭毛镇者登抚也".其时山东巡抚吕吕纯如的奏折里也有"封疆有大机宜,朝廷有大纲纪......登镇(应为登抚)者,节制海帅非受海帅节制者也"。由此可见东江开镇,按朝制原本应由来莱登巡抚节制。但是对毛文龙自持孤军海外,只有机宜,而无朝廷纲纪,屡次莱抚等文臣对抗。如莱登巡抚武之望所述“毛帅在鲜五年先与旧抚镇不和,继与臣等不和,今又与鲜君臣不和。岂诸臣皆厉世妖孽,而独毛帅为和鸾鸣凤“
2. 文龙自开镇来,一切奏报,有一事一语核实否?捕零夷,杀降夷,杀难民,全无征战,却报首功。刘兴祚忠顺奔来,止二十余人,而曰率数百众,当阵捉降,欺诳孰甚!二当斩!
毛文龙自持身居一隅,素来喜好欺上瞒下。按此罪状所述中的“阵招刘兴祚”就是十足的谎言。
刘兴祚逃金奔明,后金记录示这么说的“(刘兴祚)诈缢,示信于人。遗书云:我死之后,将尸骸埋于边外扎木河洛之处。令家人执书往告达海、尔缠二榜式。去后,刘兴祚执一瞽目人,醉以酒,擒入内室,缢杀之以代己,zifen其室,潜逃走。”其后“刘兴祚弟刘兴继(治)等率其兄弟,谓兄刘兴祚曾有遗言云:我死当以尸骸置扎木地方。乃诈以红毡裹尸送至彼处,各逃走。”由此可见刘兴祚及其兄弟不过是利用诈死逃出后金,奔往皮岛。而在毛文龙的塘报中这一切都改了面目,毛文龙在塘报里谎称;“于九月二十五日,据来乡咨西禀称:奴酋发兵二万余,经往镇江下营,修筑城池,来攻皮岛。臣即发往三岔河之兵,东向应放。但见马飞尘起,乃逆奴王子也,以爱塔为参谋。交锋数合,观见爱塔在阵,遂大呼招之。爱塔即带精锐胡人四百,胡马四百二十骑,乘过营来,奴锐一挫”,满纸荒唐言,竟无一处是事实。
袁崇焕对毛文龙的谎言是十分清楚的,周文郁在《边事小记》里记道:刘兴祚见“毛塘报云,系阵上招回,益令愤激不平。是年九月,密遣伊新生员王维章,以脱归情形达督师袁公,袁公代为表白”。钱曾在《也是园杂记》里也记载:刘兴祚“则披羊皮杂难民而逃。文龙接见喜过望,握手出肺腑相告语,晨夕与共起居。而阴以阵获报,兴祚闻之恚甚。会崇焕督师再出,乃语以己意通篇”。
3.文龙刚愎撒泼,无人臣礼。前后章疏,具在御前。近且有“牧马登州,取南京如反掌”等语。据登莱道申报,岂堪听闻?大臣不道,三当斩!
毛文龙无礼之章疏,崇祯长编中就存一例,其崇祯元年五月所上疏中曰“臣势处孤危,动遭掣肘,功未见其尺寸,怨己深于寻丈,而皇上知之否?中外臣工于兵家奇正之法,彝地山川之形,或未深知,故人持一论,终非煞着。惟臣居辽日久,探讨独到,无奈地隔天廖,笔难代舌,而皇上知之否?属国残破之余,缓急无望,一应接济,合于夏秋二季,及时顿给以便转运,其间裒益调剂,厥其权益,而皇上知之否?”数个皇上知否连用颇无臣礼,崇祯长编中在其后加了一个批注是 “语多桀骜”。
4.文龙总兵以来,每岁饷银数十万,无分毫给兵,每月止散米三斗五升,侵盗边海钱粮,四当斩!
《崇祯新政纪略》里载潘士闻参毛文龙并建议移镇的参本中有段这么说“有谓各岛兵数自旅顺口三山岛,男妇二万兵数仅三分之一,有当军者六七年不见一文钱,更不知连年火药铳等物置于何地耶”毛文龙开镇不过八九年竟有当军者六七年未见一文饷.
另二百兰亭斋鉴藏书画录中的《胜国忠节明贤手札》中有袁崇焕一札,文中也说“然昔得之耳闻,今得之目击,昔犹属流传,今已成面证,贪逆欺妄之状,磐竹难书”“每年之饷无分毫到官兵毛姓之外,谁不欲食其肉而寝处其皮。”
5.擅开马市于皮岛,私通外番,五当斩;
毛帅有水师海船,也作海上贸易,因为就朝廷那点军饷还时常被克扣和拖欠根本不够,毛文龙从天启元年(1621年)到敌后开创东江镇就没有一点军饷粮饷,在天启五年(1625年)前总共才领了内帑银子5万两作军饷,而袁大人一出关就有480万辽饷、米180万,另发内帑120万、铠甲40万具,红夷大炮10门,其他弓箭军械无数……这能比吗?不作买卖毛帅怎么开创若大个东江镇?为了筹集粮饷,毛帅还经常自己拿钱出来接济粮饷,这就算私通外番了?这能和袁大人“以粮资寇”比吗?
6.部将数千人悉冒己姓,副将以下滥给札付千...,六当斩;
一个仅二百余人的家丁班底,在乱世以收罗家破人亡的流民为主要兵员,在征战多年以后有相当的毛姓士卒并不奇怪,唐伯虎点秋香进华府当家丁还叫华安呢,关二爷自养子以下有多少姓关的?岳家军又有多少姓岳的?也都算是当斩的罪状吗?这袁大人的标准在向谁看齐了?难怪《辽海丹忠录》要把袁大人比作秦侩……再说,毛姓士卒就一定是毛文龙的私兵吗?毛文龙死后东江镇一样听朝廷的调遣而没有哗变。东江镇虽是毛文龙亲手开创的,但其军士却是大明的士卒,听朝廷的调遣,但袁大人的关宁军却不一样,袁大人一下狱,祖大寿就哗变了,朝廷的指令都不听了,只看袁大人的手书,袁大人的关宁军那才叫私兵。
7.剽掠商船,自为盗贼,七当斩;
毛帅对后金搞海上封锁,某些奸商被查处了当然会诬告,而且那时候海盗、倭寇都有出没,谁冒谁的名能说得清楚吗?
8.强取民间子女...八当斩;
清官难断家务事啊,袁大人管得可真宽,可有谁对袁大人在宁远收的小妾调查一下没有?算不算是“强取”那还不一定呢。
9.驱难民远窃人参,不从则饿死...九当斩;
由于袁大人不策应朝鲜,致使东江镇被朝鲜驱逐,失去了重要的后方给养,而袁大人又有意克扣东江镇的军饷、粮饷,朝廷也是长期拖欠,毛帅搞“大生产”也成罪名了?袁大人把整个东江镇都饿得“人皆菜色”,就是要求东江镇受其节制,这不就是“不从则饿死”吗?袁大人也真有脸皮把这条罪名罗列出来,也不看看自己的所作所为~!而这种作为跟蒋委员长是否又心有灵犀了……?
10....拜魏忠贤为父,塑冕旒像于岛中,十当斩;
这个罪名罗列得好啊,刚才那头一条里袁大人不是说东江镇没有监军吗?毛帅搞生祠还不是为了让前来监军的太监回去说几句好话,多给东江镇的流民、士卒争取点粮食,袁大人不是也请修九千岁的生祠吗?怎么不秉公执法、严于律己、负荆请罪把自己也给办了?
〔争议〕 此条完全查无实据,当是袁崇焕捏造。拜魏忠贤为父一事完全没有任何证据,仅见于袁一人所说,袁杀毛后朝中亦为此哗然。而且即使要“塑冕旒像”也应该在登州等繁华之地,塑于荒岛岂不可笑。
11.铁山之败,丧军无算,掩败为功,十一当斩;
袁大人顶着朝廷两次催促出兵策应的申斥“观望养敌”,眼睁睁的看着朝鲜和东江镇被后金重兵打垮不说,还把铁山屯田军遭偷袭而被屠杀说成是丧军,此时袁大人把自己曾说过的话忘得一干二净了,在《三朝辽事实录》卷十七里记载着:“天启七年四月袁崇焕谨题当道诸名公:‘毛帅每冬冰交,则避之海岛,天下所知也。铁山所留者,老弱及丽人耳!’”……袁大人对毛帅奋起反抗在铁山、瓶山、昌城、鸭绿江取得的“五战而五胜”说成是“掩败为功”,试想毛帅若真的“丧师”了,又怎么能在两三个月以后皇太极攻“宁、锦”时策应袁大人?怎么会有袁大人为毛帅报功的奏折:“……使非毛帅捣虚,锦宁又受敌矣!毛帅虽被创兵折,然数年牵制之功,此为最烈!”?再说“宁锦大战”中袁大人所谓:“倘城不完而敌至,势必撤还,是弃垂成功也”成为了现实,而自己保证的“三城已完,战守又在关门四百里外,金汤益固矣”化为了泡影但却“胜”了?这难道就不是“掩败为功”吗?
12.开镇八年,不能复寸土,观望养敌,十二当斩!
毛文龙的东江镇是白手起家,东江镇本身就是收复的土地,即便袁大人官拜督师后以不准片帆入海的形式断绝东江镇补给而“配合”后金蚕食和打击东江镇,但东江镇还尚存,就不可能“不能复寸土”,而袁大人这个作为又跟那个谁心有灵犀了?另外,“观望养敌”要算袁大人的专利,袁大人不仅是“观望”而不策应友军和盟友,且还“以粮资寇”可谓货真价实的“养敌”。反观毛帅每年好歹还不时出击,还不至于如蒋委员长所说的什么“游而不击”,所谓“不能复寸土” 倒是符合袁大人及其手下的骄兵悍将,袁大人拿着几百万两银子和蓟、辽、东江三镇的极权,也没见能恢复孙承宗运用东江镇在辽南的声势,轻描淡写达到的境界 ——“遣将分据锦州、松山、杏山、右屯及大、小凌河,缮城郭居之”,反而在他的任上明朝辽东战局出现了前所未有的窘境,在明朝灭亡的整个过程中他没有起到中流砥柱的作用,反而成为了不少败笔的添加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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