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的县政府是什么样子的?官职是如何设置的?

如题所述



明清时期的县衙是什么样的?官位是如何设置的?感兴趣的读者可以关注校易搜。


在明清时期,县是最基本的行政单位,其行政长官是县长。至于县长下面还设置了哪些官员和机构,估计知道的人不多。我们就以明清为例来说说县政府的建立。


官员的排列顺序基本上是官、辅、次官、属官、教官、杂官、官、官。除了特殊情况,这个县只有一个官员,就是县长。无论是上中下郡县,还是事务繁杂的郡县,官员的级别都是七级。北京地位特殊,官阶是六级。


县长助理是县长、书记,负责粮食、水利、河防。一个县有两个官员,一个,两个,三个,或者一个都没有,取决于县内事务的复杂程度。众多事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参与,简单事件有一个或没有人参与,很多国家和郡县在清朝都没有两个辅佐。


县令职级8级,县主簿职级9级。臊儿虽然是县长助理,但有自己的衙门,也是一个部门的头头。所以,当他们离职后由于某种原因人手不足时,政府应该派人代替他们。这个县只有一个官,那就是官。佳能官属于流入。一般小县,没有两个官。佳能官员分为两个职位。一般来说,只有一个董事。


这个县的教职就是教学命令和教学指示。明代乡村教师没有职级,也不在市场。到了清代,教职员工地位提高,从八年级开始教学。尽管如此,教师的实际地位仍然很低。他们受双重领导。他们既受省教务管理部门的控制,也受县长的领导。不过县长虽然管辖教职工,但对他们比较客气,注意一些礼仪。


根据各县的地理、交通、治安、物产等情况,有的州县还设有一些杂岗,如巡检司、邮局、仓库、河泊处、批检处、大门等。由督察、邮政局经理、大使、副大使等管理。最高官员来自九个级别,大多数是普通人。


虽然各杂岗位各司其职,但他要接受当地县长的领导。此外,各郡还有一些无薪杂官,如医官、阴阳师、僧尼、道士、尼姑等。这些人是官方国籍的专业技术人员。虽然国家不给他们发工资,但是他们可以靠专业知识谋生。


当一个人担任公职时,他必须接受官员的检查;当一个人满了,他就会被提升或降职。杂岗位基本都是专业或者技术人员。一般情况下,只要不犯大错误,县官是不会干涉的,但涉及到百姓的道德声誉,县官从来不放松。


在郡政府中,官员负责具体事务。一般来说,县衙有六间房,分别为官员、家庭、礼仪、士兵、罪犯、劳工服务,俗称‘六间房抄写员’。事实上,每个县都有六个以上的房间。至少,要有接待室和柜子。这两个部门要安排在六间房前,靠近大厅。


李典的地位不高。他们名义上是“公务员”,属于庶人官员。官员体罚、打骂是常有的事。然而,这些官员的能量不容忽视。这些人世代在同一个部门工作,非常熟悉衙门的规章制度。外国官员不得不依赖他们。作为一个


县官中,官员最多,平均每个县有二三百人,而大县往往有几千人,甚至上千人。这是一个庞大的组织,通常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在课堂上服务,分为三个班:庄班、专守班、警卫班、抓贼班。快速转移——专门抓贼,维护公共秩序;肥皂班-主要战场守卫。


他们有的在知府办公室工作,分为七个部门:收发——接收公文、前稿——监督投标、候稿——监督签押室、值班监督——监督、值班监督——监督本部门内部事务、值班监督——陪同侍应、帐房——送文、沟通、陪同知府探视。


前者通常称为三级长官,一般在二三十个县左右,很多县上百人。此外,还有一些白人士兵没有化妆,但正在寻求填补它。三级首长分工不明确,具体工作基本以县长开的票为准。后半部分是打杂的。


除以上七个部门外,还有仓库、库房、库房、库房、库房、库房、库房、导游、厨师、厨房、库房等。分别管理各种具体事务或杂务。根据他们与县长的距离,这些人在当地政府中扮演不同的角色。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