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和拘留所都是依据现行法律 法规 而设置的 羁押 场所,看守所和拘留所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区别: 1、法律依据的不同; 2、性质界定的不同; 3、羁押的对象不同; 4、法律上的监督不同。看守所的监管活动受人民检察院监督,而拘留所的监督无法律明文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第二条
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第八条
看守所的监管活动受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