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险怎么办理,要什么资料

如题所述

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生育妇女生产或流产后可直接到就近的各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申领手续。接办人员初审申请人提交的资料,材料齐全并符合条件的,即时打印《生育保险待遇受理回执》交申请人。审核通过的,将报销金额划入申请人社会保障卡对应的金融存折或本人指定银行账户,并发送手机信息告知待遇申请人。

生育保险一般由单位统一办理,其保险费由单位缴纳,个人是不缴生育保险费的。但目前有的地方个人也可以参加生育保险(只限劳动年龄段的城镇居民),参保后享受与职工一样的生育保险待遇。
生育保险申报资料有哪些?
  1、单位上月或当月缴纳生育保险费的收据及复印件;
  2、生育女职工身份证及复印件(18位);
  3、计划生育部门发给的《生育证》及复印件;
  4、出生医学证明及复印件或引、流产证明;
  5、医疗费收据;
  6、病历首页、医嘱单、住院费用明细单复印件。
  男职工配偶生育领取生育补助金,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男职工身份证及复印件;
  2、男职工配偶户籍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出具女职工无工作的证明。
哪些人符合申办条件
属于计划内生育,并在按规定设置产科、妇科的医疗机构生产或者流产(包括自然流产和人工流产),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生育妇女,均可规定申请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
1.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从业妇女,其所在单位已经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账户的;
2.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失业妇女从业时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账户的;
3.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自由职业人员、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人员,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账户的;
4.不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从业妇女,与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账户的;
5.参加本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招用的本市户籍的劳动合同制职工,其所在单位按本市城镇社会保险规定的缴费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并建立个人账户的;
6.参加本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具有本市户籍的个体工商户及其帮工,按本市城镇社会保险规定的缴费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并建立个人账户的。
综上所述,生育保险是国家和社会对女职工在怀孕和分娩时给予的一种物质帮助。一般由单位统一办理,其保险费由单位缴纳,个人是不缴生育保险费的。在申报生育保险时,要提供计划生育部门发给的《生育证》及复印件、生育女职工身份证及复印件等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章 生育保险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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