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骨干教师评选条件

如题所述

骨干教师的评选条件如下:

1、热爱教育事业,能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声誉。

2、申报教师必须在本校教研组有一定影响,在本学科有一定知名度。

3、省市教坛新星、被上级部门认定的市级以上骨干教师、市级以上的优秀教师(本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本次可直接认定为校级骨干教师。

4、凡旷工及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两年内未举行校级以上公开课的,不得参加校级骨干教师评选。

评选组织与工作程序:

1、符合条件的教师报名,同时上报相关证件,学校领导、工作小组对拟报名教师进行条件审核。

2、学校对参加报名且符合条件的教师进行民主测评。

3、学校将本单位拟上报骨干教师名单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培养目标:

1、教师努力目标:

学生尊敬的人,家长放心的人,群体认可的人,实绩突出的人。最终实现四高、四转化。

由“接受型”转变为“开拓型”,教师应主动变“要我发展”为“我要发展”,主动迎接新科技的挑战,主动开拓自己发展领域。由“单一型”转变为“复合型”,教师从只会一门学科转到教多种课程。

由“经验型”转变为“科研型”,教师应改变传统的教法,掌握科研方法,对先进的教育策略有研究、选择、运用的能力。由“同类型”转变为“特色型”,教师应改变统一的教学风格,面对不同的学生,不同的自我,形成独特的教学特色,形成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局面。

2、教师发展方向:

合格教师→骨干教师→优秀教师→市级名师。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方面能为人师(起榜样作用);教学方面一专多能(起示范作用);教育方面造诣较深(起咨询作用);教育科研方面成果突出(起带头作用)。

能操作现代化教育技术,并有良好的心理素质,有竞争意识、自信自尊、尊重他人、讲究效率,有乐观向上的健康人格,向“四高”目标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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