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3-03-26
由于孩子的母亲去世,子女监护只能归结到对孩子的父亲,在父亲的孩子的情况下是不放弃孩子的抚养权,孩子的祖父母有权利获得孩子的抚养权。此外,孩子的父亲去国外,不方便照顾自己的孩子,但他主持的儿童,以采取照顾他的父母(孩子的爷爷奶奶)(这属于托管人,而非以获得监护权),这是权利的范围内。在目前情况下,孩子的外公外婆孩子的监护权是不恰当的,这是不可能的。
注:
他的子女抚养义务和监护归因于他(她)的直系血亲亲属(即父母),而不是放弃任何一方的父母还活着
法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任何非直系家庭成员是无法获得孩子的抚养权。除非
要求的一方保管的子女抚养确凿的证据证明不适合继续抚养孩子时(例如:
虐待儿童或交易)的行为,或者他是非常严重的疾病,或他自己没有经济收入等方面的原因,可以
向当地法院申请更改保管。
第2个回答 2013-03-07
建议一切为孩子的利益出发,几家在一起共同协商孩子的监护权问题,都是为了孩子好,谁能给孩子创造最好的生活医疗和学习条件环境,孩子就归谁抚养!家庭变故,谁都难受,不要让孩子因为他的监护权问题看到自己至亲的亲人反目了!!祝好运
第3个回答 2013-03-07
孩子多大了?如果母亲有一定的经济保障的话,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争取到抚养权,如果孩子懂事了,就尽量争取孩子的意见,仅供参考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第3个回答 2013-03-07
既然用的是“争”那么说明大家都愿意让孩子过更好,都想抚养孩子。那就从孩子的利益出发,大家一起协商看怎样做对孩子更好。孩子已经失去了至亲的人,别再让孩子看见自己的亲人为了自己闹矛盾,甚至反目。为孩子创造更好地环境才是最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