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说工资是责任底薪,没有业绩则一毛钱都不发,这是否违法

开始招人的时候也没说清楚,等到今天发工资的时候我就想问下,结果说这是责任底薪,一定要出业绩才能给底薪,连保障底薪也不给,请教下各位这样的责任底薪是否违法,希望一些专业人士给我个建议。

违法。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的提成协议,不得违反最低工资标准的制度要求。商定底薪条款务必注意,对于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劳动者,不论其是否完成了额定销售量,其底薪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如单位现在单方变更,拒绝支付工资,那么单位违法拖欠工资,可以主张相应的赔偿并要求单方解除劳动关系,单位还需要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无底薪提成制和“未能完成额定销售量的业务员,当月不计发工资”的约定,因违反《最低工资规定》而违法。商定提成条款务必注意,劳动者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至少每月支付一次。

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员工提成款的,劳动者可以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奖金补偿金。

扩展资料: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对不同的补偿标准进行了更为明确的规定,它对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规定了四种标准补偿:

(1)违反《劳动法》和合同约定,克扣拖欠工资,拒不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支付低于当地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的,用人单位应加发工资报酬和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

(2)对因劳动者患病、非工负伤或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对患重病和绝症者,用人单位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3)对“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换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由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若劳动者工资高于社平三倍的,则最多付给1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4)对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此种情况的经济补偿金支付没有12个月的限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经济补偿金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6
  相关规定:劳动法明文规定了法定的最低劳动报酬,即各省、市政府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的提成协议,不得违反最低工资标准的制度要求。商定底薪条款务必注意,对于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劳动者,不论其是否完成了额定销售量,其底薪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无底薪提成制和“未能完成额定销售量的业务员,当月不计发工资”的约定,因违反《最低工资规定》而违法。商定提成条款务必注意,劳动者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至少每月支付一次。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员工提成款的,劳动者可以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奖金补偿金。
  相关实例:百度知道中已有人体验反馈。他已经向劳动监察大队提出书面投诉了,劳动监察大队不论什么有责任无责任,没给钱就受理。
  最后,希望你早日拿到自己的钱!!追问

这个应该去找劳动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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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3-04-10
1、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或者说对工资报酬有书面的约定?有的话,根据双方约定履行。如单位现在单方变更,拒绝支付工资,那么单位违法拖欠工资,你可以主张相应的赔偿并要求单方解除劳动关系,单位还需要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2、如果双方没有约定,你工作后,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而且是上完保险后到手的收入。
3、责任底薪不能简单说是否违法,需要看具体公司怎样规定的,到手工资最低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这是法律强制规定。
第3个回答  2013-04-10
可定时不可可以的,至少都要有基本工资,这是必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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