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个单位的不同固定资产可以用不同的方法折旧吗?

还有,一个单位的可以采用不同的出库方法吗?比如固定资产采用个别计价法,材料采用先进先出法,这样可不可以?
不好意思,我没有表达清楚。我的问题是:
1、同一个单位的不同固定资产可以用不同的折旧方法吗?
2、同一个单位的库存商品可以用不同的出库方法吗?比如设备类采用个别计价法,材料类采用先进先出法,这样可不可以?

  首先,新会计准则和内控指引规范里均未对一个企业可以采用几种折旧方法明确说明。所以实际操作中是可以的,但是大多数企业一般都会采用一种,主要因为这样方便简单易于操作。可以节省很大的人力物力,节约成本。但是相同分类的固定资产是必须一种方法的。(1. 房屋和建筑物。2. 一般办公设备。3. 专用设备。4. 文物和陈列品。5. 图书。6.运输设备。7. 机械设备。8. 其他固定资产)

       对于可以采用两种及以上的方法的最有力证明,就是企业纳税申报表企业基本信息填报上可以同时选择两种以上的折旧方法。截图如下:

相关条文:

    《会计准则第4号文》第十七条 :企业应当根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合理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可选用的折旧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但是,符合本准则第十九条规定的除外。且必须在财务报表里披露。

    《会计准则第4号文》第十九条 :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预计净残
    值。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有重大改变的,应当改变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的改变应当作为会计估计变更。

    财税[2014]75号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4号公告第三条:对所有行业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注:这是税法的规定纳税扣除事项的,与会计具体操作并无多大关系)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9-10
  一个单位的不同固定资产可以用不同的折旧方法。比如,对于技术进步较快的固定资产可以采用加速折旧法,对固定资产的运输设备采用工作量法。
  企业应当根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合理选择折旧方法。会计准则中可选用的折旧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合法。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应当符合固定资产准则第十九条的规定。
  其中年限平均法和工作量法属于直线折旧方法,数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属于加速折旧方法。
  1、年限平均法适用范围:
  根据影响折旧方法的合理性因素。当一项固定资产在各期使用情况大致相同,其负荷程度也相同时。修理和维护费用在资产的使用期内没有显著的变化。资产的收入在整个年限内差不多时。满足或部分满足这些条件时,选择平均年限法比较的合理。在实际工作中,平均年限法适用于房屋,建筑物等固定资产折旧的计算。
  2、工作量法适用范围:
  实际工作中,在运输企业和其他的专业车队和客货汽车。某些价值大而又不经常使用或季节性使用的大型机器设备中,可以用工作量法来计提折旧。
  3、加速折旧法适用范围:
  加速折旧法具有其科学性和合理性,根据其特点适用于技术进步快,在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地位的企业。如电子生产企业,船舶工业企业,飞机制造企业,汽车制造企业,化工医药等。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3-01-09
  一个单位的不同固定资产可以用不同的折旧方法。比如,对于技术进步较快的固定资产可以采用加速折旧法,对固定资产的运输设备采用工作量法。\x0d\x0a  企业应当根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合理选择折旧方法。会计准则中可选用的折旧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合法。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应当符合固定资产准则第十九条的规定。\x0d\x0a  其中年限平均法和工作量法属于直线折旧方法,数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属于加速折旧方法。\x0d\x0a  1、年限平均法适用范围:\x0d\x0a  根据影响折旧方法的合理性因素。当一项固定资产在各期使用情况大致相同,其负荷程度也相同时。修理和维护费用在资产的使用期内没有显著的变化。资产的收入在整个年限内差不多时。满足或部分满足这些条件时,选择平均年限法比较的合理。在实际工作中,平均年限法适用于房屋,建筑物等固定资产折旧的计算。\x0d\x0a  2、工作量法适用范围:\x0d\x0a  实际工作中,在运输企业和其他的专业车队和客货汽车。某些价值大而又不经常使用或季节性使用的大型机器设备中,可以用工作量法来计提折旧。\x0d\x0a  3、加速折旧法适用范围:\x0d\x0a  加速折旧法具有其科学性和合理性,根据其特点适用于技术进步快,在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地位的企业。如电子生产企业,船舶工业企业,飞机制造企业,汽车制造企业,化工医药等。
第3个回答  2013-03-22
不可以,一个单位必须使用同一种方法。
不可以的,一种核算方法确定后不能随意改变。
第4个回答  2013-03-22
一个单位的不同固定资产可以用不同的方法折旧吗?
不可以,固定资产必须使用一种方法计提折旧。

比如固定资产采用个别计价法,材料采用先进先出法,这样可不可以?
可以。追问

不好意思,我没有表达清楚。我的问题是:
1、同一个单位的不同固定资产可以用不同的折旧方法吗?
2、同一个单位的库存商品可以用不同的出库方法吗?比如设备类采用个别计价法,材料类采用先进先出法,这样可不可以?

追答

不好意思,之前答错了。

1、同一个单位的不同固定资产可以用不同的折旧方法吗?
可以,例如:运输车辆和机器设备就可以用不用的方法
2、同一个单位的库存商品可以用不同的出库方法吗?比如设备类采用个别计价法,材料类采用先进先出法,这样可不可以?
应该也是可以的。毕竟没有统一的明文规定或者强制规定的。不过实务中都是按同一方法进行会计处理的。一个会计年度最好一经确定,不要随便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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