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管理的案例分析,末位淘汰法之争

某公司又到了年终绩效考核的时候了,从主管人员到员工每个人都忐忑不安。公司采用强迫切分布的末位淘汰法,到年底,根据员工的表现,将每个部门的员工划分为ABCDE五个等级,分别占10%,20%,40%,20%,10%,如果员工有一次被排在最后一级,工资降一级,则下岗进行培训,培训后根据考察的结果再决定是否上岗,如果再上岗后再被排在最后10%,则被淘汰,培训期间只领取基本生活费。主管人员与员工对这种绩效考核方法都很有意见。财务部主管老高每年都为此煞费苦心,该部门是职能部门,大家都没有什么错误,工作都完成得很好,把谁评为E档都不合适。去年,小田因家里有事,请了几天假,有几次迟到了,但是也没耽误工作。老高没办法只好把小田报上去了。为此,小田到现在还耿耿于怀。今年又该把谁报上去呢?问题:1、财务部是否适合采用末位淘汰法进行绩效考评?为什么?2、如果重新设计该公司的绩效考评方案,请你从现代管理理论角度提出建议。

末位淘汰可以理解为是一种科学管理工具,但不是使用了科学管理工具就等于科学管理;企业或组织处于什么样的行业及发展阶段,决定了是否可以使用末位管理的绩效管理方式;

就末位淘汰来说,对于适合的组织来讲,是一种双赢的裁员方式;裁员应该是一种例行行为,是动态组织流程优化的结果,而不应该是流程优化的触发点。如果等到组织积重难返的时候进行裁员,对个人和组织来说,都是一种伤害;

财务部是否适合采用这样的方式,在这里只能做探讨而不能肯定,因为管理的本质在不同的行业、组织、层面有不同的深度和视野;组织有一个优点,那就是明确了权利与责任之间的关系,划分了工作职责,确定了工作标准及绩效标准,对于财务部来说,假设在公司年度目标下,公司通过了财务部制定的部门工作目标,且在年终绩效评估阶段部门目标得以实现。在这个前提下,需要注意的是公司设定的绩效评估内容有哪些;财务部门绩效评估内容,所占比重较大项目应该是预算及成本控制,这是工作职责绩效范畴,对于人员管理方面来说,迟到该员工出勤率出现了问题,且好几次,与请假不同的是,请假是通过公司相应的手续申请的,迟到则是该员工意识问题;那在科学的绩效评估模式中,该员工主动性评估分将会下降;是否影响到他在这个案例中被评末位,我认为是可行的;健康的组织不应该有人情管理存在,既然谈到绩效管理,就不会有人情这样评估方向,且该员工一直耿耿于怀,势必会影响其他员工士气及部门工作效率,淘汰他也不为过;

重新设计公司的绩效管理方案,应该有一个过程而不是一刀切;不管怎样的绩效管理方案,必须要符合该组织可持续发展的需求;
就这个案例所叙述的来看,公司这样的管理模式给员工的士气带来了影响,也滋生了人情管理苗头,也许会产生员工对组织是否公平公正的质疑,增加管理成本;
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员工的绩效有明确的判断,也要准确判断出导致员工绩效问题的原因!如果员工的绩效问题是因为不能胜任工作造成的,那通过转职及培训仍然不能达到组织要求,那么接触劳动合同对于双方来说是一种明智的方式;这个案例来看,这种绩效模式保证了公司的运行,是否能够保证公司得到发展,提供的信息不完整。就保证公司正常运行的情况下,修改公司绩效评估内容是可行的;

依然实行末位淘汰制,但重新修改评估内容,且以每位员工单独的评估表用书面的形式,根据不同职位的职位说明书,评估内容大致可分为:企业文化和价值观,工作目标,责任与义务等,其中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在该评估表内,所占比重可以大些,责任与义务其次,企业文化与价值观侧之;在年终评估阶段,你完成了多少,承担了多少,有哪些过失,在评估表中呈现出来,是否需要淘汰,根据评估结果,就可以知晓;结果是,可以实行末位淘汰,但不一定需要末位淘汰;在完成部门目标及个人目标的情况下,说明这样的员工对于组织来说,是有价值的员工,可以培养或观察;反之,可以淘汰;

这里的末位,应该定义成为不能完成工作目标,不遵守公司制度的员工’
在工作分析和绩效管理的基础上,不适合组织要求的员工向外流动成了一种例行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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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4-01
末位淘汰制是企业管理对于人力资源优化的一种有效手段,但并不适合于所有的部门。末位淘汰制常见于销售部门,生产部门等,可以通过一定的量化来评定考核指标的。财务部等只能部门可以采用绩效考核的其他方式,不适合采用末位淘汰制。这样的部门对人员的素质,水平,稳定性,安全意识有一定的要求,是在上岗之前进行严格的考核和筛选的,上岗后采用末位淘汰,对企业可能造成员工的企业忠诚度不高,人力资源培养的浪费等等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4-02
其实该公司已经违反了劳动法。不知道该公司的员工都有没有与公司签劳动合同?每个部门都采用末位淘汰制,肯定是相当不合理!即使是销售或者业务部门也不能采用这种制度,我业务差一点但我尽力了,我的天赋比别人低一点,我的领悟能力比别人低一点,但我在努力学习中。凭什么淘汰我?!(当然个别的人是工作不努力,不把工作当回事)。这种制度意在激励员工奋发向上,创造更高的业绩,但真的是一个管理特别落伍的公司!升降级制度还说得过去,如:连续三个月业绩没达到规定标准,可以对ta实行降级制度,并且这个制度不能只针对员工,管理员照样要实行。如果业绩高出标准,还要实行升级制度。有罚的同时也要有奖!升降级制度具体怎么实施,我要知道这个公司基本情况,是制造业,还是服务业。。。。。。产品是什么等等。如果有兴趣知道这个知道,就告知我吧!谢谢
第3个回答  2013-04-02
末位淘汰法虽然有一些道理,但并不科学,因为永远会有末位之人。所以,应制订最低工作标准,未达到这个标准的人才最应该淘汰。而虽然是末位,但若能达到最低工作标准,就不应该淘汰。这才是人性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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