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同日,还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财会[2006]3号)。
2006年10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财会[2006]18号)。
2007年11月1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财会[2007]14号)。
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应用指南、解释四部分,共同构成了具有法律效力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2006)。
此外,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成立了“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题专家工作组”,先后于2007年2月1日、2007年4月30日、2008年1月2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题专家工作组意见》共三份。该些专家工作组意见,对企业实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2006)具有较高的权威性、指导意义。
上述内容,均可在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的官方网站(
http://www.casc.gov.cn/)上查询到。
另外,财政部会计司曾于2007年4月编写了《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6)》一书,由人民出版社出版发行。该讲解对应用企业会计准则体系(2006)具有非常高的权威性,但不构成企业会计准则体系(2006),不具法律上的强制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