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单位开除了,但是我没有收到任何文件,我的关系目前还在单位,我可以找我单位吗

我89年在连续人流3次后不幸又怀孕,在医院医生说不能做了只能做引产,我就跟单位领导一起去医院的,我单位的上级领导后来就说我的小孩出生日就是我的除名之时,我回家后和家人商量决定引产《当时我就有高血压心脏病》,我在家人的陪同下去了单位要支票去医院,我单位的领导说你还去医院做什么啊,我们已经把你开除了,我当时就回家了,后来我一直没有收到单位把我开除的任何文件,我的劳动关系现在还在单位,请问我可以告我原来的单位吗,我可找单位吗
我82年结婚,83年生育一子

孩子和我一样大.
说主题吧.你可以去找他们详细说清楚不行去咨询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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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05-13
可找单位,可以告原来的单位,凭什么就轻易将人开除了,女子生育可以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单位不能这样不按国家的法律办事,应该得到应有的赔偿。
第2个回答  2008-05-27
完全可以的,尤其是任何工作单位是不可以开除孕妇的,更加不可以找任何理由来开除孕妇,除非你个人违反了公司里的白纸黑字的规则制度,如果是这样你就没有办法的了.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3个回答  2008-05-27
鸟!~~~~~~~~
拿医院诊断报告去告他们
赔偿一切损失
还翻了天了
第4个回答  2008-05-15
你 可以 告单位----你 享有劳动 保护的--
第5个回答  2008-05-27
这是什么单位,没人性,告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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