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端高温天气,施工方没有告知监理直接停工,人机增加费可以找业主索赔吗?

如题所述

一般来说,极端高温天气属于不可抗力因素。在这种情况下,施工方有权暂停施工以确保工人的安全和健康。然而,施工方在停工前应当通知监理,并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操作。
如果施工方没有告知监理直接停工,可能会违反合同约定。在这种情况下,施工方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但是,如果极端高温天气确实导致了人机增加费等额外费用的产生,施工方可以与业主进行协商,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
根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三条和第八百零四条规定,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因此,如果业主方对于极端高温天气导致的额外费用不予认可,施工方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在采取法律行动之前,建议施工方先与业主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尽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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