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是不是行政机关

行政征用是指行政机关为了公共利益和公共目的,依法强制获得公民、法人财产的使用权或所有权、并给予其合理补偿的一种行政法律制度。根据上述定义,下列不属于行政征用的是: A .两年前镇建的一个经济开发园区用了杨军家的承包地,杨军经多次努力拿到了合理的补偿。 B .某公安机关在破案时,由于情况紧急,使用了王某的摩托车,后来支付给王某一些费用 C .一项国家重点工程项目需占用某市农民的土地,当地政府给予被征用土地的农民各种补偿费用与安置费,并对多余的劳动力进行了安置。 D .某地发生洪灾,为了抗洪,政府从几个建筑公司调集了沙子,给予他们一定的补偿 参考答案是A。我有疑惑,公安机关是不是行政机关

公安机关是行政机关。

公安机关是人民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的行政机关,同时它又担负着刑事案件的侦查任务,因而它又是国家的司法机关之一。

公安机关是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依法管理社会治安,行使国家的行政权,同时公安机关又依法侦查刑事案件,行使国家的司法权。

公安机关的性质具有双重性,即既有行政性又有司法性。

扩展资料:

公安机关行政执法的特征:

(1)公安行政执法具有强制性。

公安机关是具有武装性质的国家行政执法机关,人民警察是人民民主专政政权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力量,依法享有对人身、财产的强制权。由于公安机关行政执法活动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因而具有强制性特点。

(2)公安行政执法手段多样。

公安行政执法可依法采取其他行政机关所不能采取的执法手段,并且这些行政手段灵活多样。

(3)公安行政执法范围广泛。

公安行政执法活动的范围非常广泛,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可以影响到每个公民、每个家庭、每个组织,覆盖整个社会。

①行政管理。行政管理,是指公安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外部事务的管理活动。

公安行政管理具体内容有:治安管理、户口管理、出入境管理、消防管理、道路交通管理、计算机安全监察等。

②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是指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对违反公安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实施的行政制裁。我国现行的公安行政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公安行政处罚。

具体包括:警告,罚款,没收,暂扣、吊销许可证、执照等证件,责令停产停业,行政拘留等。

③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是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在公安行政管理活动中,依法定职权和程序,采取强制手段限制特定的相对人行使某种权利或者强制其履行某种义务的公安行政执法行为。

公安行政强制措施具体包括: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有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戒毒、强制治疗、强制约束等。限制财产权利的行政强制措施,有查封、扣押、冻结等。

④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执行,是指相对人不履行公安机关作出的、已发生效力的执行性行政决定时,公安机关依法强制其履行的公安行政执法行为。

公安行政强制执行具体包括:强制拘留,强制传唤,遣送出境;强制划拨,强制扣除;强制拆除;代履行,强制金等。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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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11-28

公安机关是人民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的行政机关,同时它又担负着刑事案件的侦查任务,因而它又是国家的司法机关之一。

公安机关是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依法管理社会治安,行使国家的行政权,同时公安机关又依法侦查刑事案件,行使国家的司法权。公安机关的性质具有双重性,即既有行政性又有司法性。

从广义上行政机关是一级政府机关的总称,即国家政权组织中执行国家法律,从事国家政务、机关内部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政府机关及其工作部门。从狭义上行政机关仅指政府机关内部的综合办事机构,即办公厅(室),是辅助进行全面管理工作的机构。

扩展资料

公安机关的责任

三大责任包括: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三大责任的意义即为两个“紧密联系”、一个“赋予与明确”:把党和国家及人民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和公安机关的职责、作用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赋予了公安工作的新内涵,明确了公安机关肩负的崇高责任。

公安机关在新世纪、新阶段担负着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这三大责任把党和国家及人民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其赋予了公安工作的新内涵,明确了公安机关肩负的崇高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安机关

百度百科-行政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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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5-09-09
  公安局既属于行政机关,也属于司法机关。因为公安机构是市政府的组成机构。受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双重领导。
  一、在行使《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权力时,属于行政机关,比如进行行政拘留、罚款、警告等;
  二、在行使《警察法》相关权力,比如出示证件后查询你的证件。在行使《刑诉法》赋予的权力时,属于司法机关,比如侦查由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行使侦查的各项权力,或者拘留,监视居住,取保候审,逮捕等强制措施。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3-04-08
当然是。 公安机关是人民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的行政机关,同时它又担负着刑事案件的侦查任务,因而它又是国家的司法机关之一。公安机关是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依法管理社会治安,行使国家的行政权,同时公安机关又依法侦查刑事案件,行使国家的司法权。公安机关的性质具有双重性,即既有行政性又有司法性。
第4个回答  2013-04-07
公安机关中仅仅只有侦查部门等与刑事诉讼有关的部门具有司法性质,总不能称这些部门是司法“机关”,其他部门是行政机关吧?
所谓“机关”是一个整体性质的判断,不能仅仅因为公安机关里面存在极其个别的具有司法职能的部门就把公安机关的性质定性为司法机关。
而且,从狭义上司法机关仅仅包括法院,连检察院都不能称为司法机关,检察机关是广义的司法机关,而不是纯正的司法机关,公安机关就更不用说了。
手机有游戏功能,就能把手机归类到游戏机的范围吗?还是说,在玩手机游戏的时候就说这时的手机就是游戏机,而不是手机?
手机的功能主要是收接电话,游戏功能等其他功能是一种辅助功能,仅仅因为使用辅助功能的情况下就判断主体的性质,是对法理的认识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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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的性质是行政机关,而不是司法机关,当然属于行政主体。公安机关作为行政机关担负了部分的司法侦查职能,但是,其法律性质仍然是行政机关。因此,在公安机关实施行政行为的时候是绝对的行政机关,而非司法机关。
我国的司法机关仅仅包括法院、检察院,没有其他机关属于司法机关。
我国也仅仅只有公安机关(包括国安)行政执法权中的最高行政执法权“行政拘留权”,其他任何行政机关都不能行使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拘留权。如海关、工商机关等行政机关均无权实施行政拘留权。
公安机关的性质是拥有司法职能的行政机关,而不是拥有行政职能的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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