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刀入室行凶,造成轻微伤。报警时,派出所对行凶者未采取拘留措施,是否合法?对方拿着菜刀冲到我家里趁着我母亲不注意上来就砍。我报警后,派出所来到并没有拘留对方。出警人员只是叫我第二天去做笔录。
我去到时,办案人员跟我说:你个小伙子你也明白,咱们国家历来没有因为私闯居民住宅说犯罪的人。你母亲是没有受轻伤以上的伤害,你来报案也没有用。你得懂大局。邻里之间最终要是和谐,都说发大于情,但是什么法律都要考虑人情。你比如说:你父母和你发生矛盾,你父母把你砍了,你难道也会去报警吗?....说了一大堆很让我气愤的话。我一口回绝:“难道砍我母亲的是母亲亲爹亲娘吗?”
案件发生后,我带着母亲紧急做了伤情鉴定,已经出具伤情鉴定书,当地派出所负责人拿到伤情鉴定到现在已经2个多月了,虽然我多次要求,但一直未对对方采取任何司法措施。更气人的人,对方还整天扬言,告了有用吗?把我逮起来了吗?
最近一次,20天前,我去找办案负责人时,他叫我带着母亲第二天去,他给我们处理这个事情。结果,我们第二天去,他又给我们立了个新案。
请问派出所办案人员是否存在违法行为?要想尽快处理对方,我应当怎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