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文中的小标
宋体字是二号
仿宋字体,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规定:公文标题采用2号小标宋体字。
小标宋体是《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中规定的一种标准字体,主要用于政府文件中的发文机关标识、公文标题和主题词词目。
二、公文格式字体标题序号要求:
1、公文标题使用2号加粗宋体字,正文使用3号仿宋字体。
一级标题用3号黑体字,用“一、”、“二、”、“三、”……标识。
二级标题用加粗3号
楷体,用汉字数字外加小括号“(一)”、“(二)”、“(三)”……的标识。
三级标题用加粗3号仿宋,用
阿拉伯数字 “1.”、“ 2.”、“ 3.”......的标识。
四级标题用3号仿宋字体,用阿拉伯数字外加小括号“(1)”、“(2)”、“(3)”……的标识。
2、排版
(1)格式需选择首行缩进2个字符,凡另起一行的文字,都需缩进2个字符。
(2)写公文时,不要直接复制、粘贴,易造成排版不一的问题(行距、字体不同)。
(3)排版时取消自动套用格式,不要使用自动套用格式。避免给最后的排版增加难度。
(4)公文排版要美观大方,不要求异,可通过调整字距、行距、页眉,页脚使得公文美观大方。
二、根据《国家行政机关公文管理办法》规定,行政机关公文的标题和正文字号均为三号,每页22行,每行28字,即段落行距为30磅,上边距3cm,下边距2.5cm,左边距2.6cm,右边距2.8c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