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工作日: (365-52*2-11)/12=20.83;11为法定假日的和。这样子吗?三级人力资源管理的题,因为这个系数经常变化,所以小菜鸟我想确认一下,求大神回答
为(365天-52周*2天-11天法定假日)/12个月=20.83天。该制度工作日的计算依据为每周双休两天不计算薪酬、法定假日需要计入薪酬。同时与之相对应的还有计薪日,其算法为(365天-52周*2天)/12个月=21.75天。
20.83天表达的是每月的制度工作日,即与考勤比对,如扣除事假、病假工资,加班费计算,工作不足一个月时的工资计算等等。21.75天表达的是每月计算工资的基础数据,即人员出勤满21.75天,即可发放正常的月工资,其他超过该数值的天数,依据加班类型分别计算加班费。
扩展资料:
加班费计算案例:
小王每月工资2000元,春节7天都在加班,那么加班费计算如下:
前3天为法定节假日,每天加班费为2000÷21.75×300%;
后4天为双休日调整的,公司可安排补休,无法补休的,每天加班费为2000÷21.75×200%;
以上两项总计:2000÷21.75×300%×3+2000÷21.75×200%×4=1563.32元
本月如无其他加班,工资总计:1563.32+2000=3563.21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制度计薪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