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3-03-26
1.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招投标
(1) 承办部门:招标代理公司或开发商、市招标办(监督职责)
(2)申报资料:①计委计划批文;②市规划局建设工程设计规划要求通知书、定点红线图、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规划审查意见书;③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④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⑤报建证;⑥施工单位应当具备《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资格证书》等证件;⑦从事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及经济咨询业务的中介机构具有相应资格,持有有关证明、证件。
(3)申办程序:招标单位提出招标申请;市招标办审查招标单位资格及招标文件;发布建筑工程招标公告;投标单位提出投标申请;招标单位预审投标单位资格并优选投标单位;确定评标和定标方法;向投标单位发放标书;确定评标组织;投标单位投递标书;开标、评标、定标;发布中标公告、取得中标通知书;签订、审查鉴证合同;核定工程定额取费标准;分别办理注册登记施工队伍、审查其他事项;集中收缴有关规费;按照《招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在市招标办登记备案。备案资料包括招标情况说明、开发商的招标文件、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评标的原始记录、中标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