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大学生医保的报销范围

越详细越好,请本地熟知情况的人解答,谢谢!

以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为例,陕西大学生医保的报销范围主要分为以下几种。

一、日常门诊

参加陕西省医疗保险职工持社会保障卡(或医保卡)到省医保中心每年公布的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可登陆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挂号就医,普通门诊检查、治疗和购药所发生的费用用个人账户基金支付,个人账户基金不足者,个人自费支付,不再报销。

二、门诊特殊慢性病

1、门诊特殊慢性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原发性高血压、动脉硬化性脑梗塞后遗症、脑栓塞后遗症、脑出血后遗症、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风湿性心脏病、肝硬化(失代偿期)、糖尿病、慢性阻塞性肺病、恶性肿瘤、精神分裂症、系统性红斑狼疮、帕金森综合症14种疾病。

2、公务员门诊特殊疾病:慢性肾小球肾炎、慢性肝炎、精神疾病(情感障碍、器质性精神障碍)、类风湿性关节炎、原发性心肌病、癫痫、肺源性心脏病、慢性支气管炎、胃十二指肠溃疡(伴有并发症)。

3、申报程序:提交所申报病种相关材料,可随时到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委托的鉴定医院医保办办理申报手续。因异地安置等特殊原因不能自行申报的,可委托亲友协助申报。具体事宜可咨询医保办。

4、费用报销程序:患有门诊特殊慢性病和公务员门诊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携带社保卡、门诊慢性病专用证到省级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药店进入慢性病系统就医购药,门诊特殊慢性病每年设650元起付标准,凡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达到起付标准的,由省医保中心网络审核确认。

按确认后所属月份(含当月)计算慢性病年度限额,年度限额内,个人支付30%,基金支付70%,年度限额用完后仍需进行服药者,也必须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药店进入慢性病系统全额自费购药。每次慢性病购药个人都需留存发票、结算单。

一个自然年度内,个人自付超过1500元以上部分可以在第二年度进行二次补助(方案见具体补助通知)。

5、慢性病购药实行费用限额管理和购药量管理:每月基金支付的购药不超过其病种月限额的2倍,每次购同通用名药品不超过其病种4周的用药量,每月不超过2次。

6、年度限额未用完下年度可继续使用,使用完才能再次缴纳650起付标准进入下年度限额管理。

三、门诊紧急抢救

1、病种范围包括:昏迷、严重休克、大出血、中毒、严重脱水、高热惊厥、严重创伤所致严重呼吸困难、自发性或损伤性气胸、血气胸、喉梗塞及气管支气管堵塞、严重心律失常,各种原因造成内外出血危及生命者,急性心力衰竭、呼吸衰竭、肾功能衰竭等生命体征有重大改变者。

2、费用支付标准:门诊紧急抢救病种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一次住院费用进行结算,如有急救后转住院治疗可免扣起付标准。

3、费用报销程序:由参保人员在费用发生后6月内将相关资料报送我校医保办公室(学生6号公寓102室),医保办上报陕西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进行报销。过期省中心不予受理。

四、门诊特检特治:

1、门诊特检特治包括:CT,核磁共振,心脏彩超,颈颅彩色多普勒血管检查,胃、十二指肠镜检查,结肠镜检查,动态心电图,高压氧舱治疗,核素扫描。支气管镜检查,体外震波碎石治疗泌尿系统、胆道结石,体外射频治疗重度前列腺肥大,妇科宫腔镜检查,冠脉造影。

2、费用报销程序:参保职工持社会保障卡和门诊医师开具的门诊特检特治申请单到就诊医院医保办进行审核确认,其报销比例为个人支付30%,基金支付70%,在就诊医院直接报销。因个人原因未在医院按照报销比例结算的不再进行报销。

五、门诊特殊治疗:

1、病种范围包括: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慢性肾功能衰竭门诊肾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服抗排斥药。

2、费用支付标准:慢性肾功能衰竭门诊肾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服抗排斥药符合规定的费用个人支付10%,统筹基金支付90%,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符合规定的费用个人支付30%,基金支付70%。

3、费用报销程序:参保职工在门诊治疗上述特殊病种时,首先在定点医院开具《陕西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审批单》(由专科主治医师出具,科室主任签字,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盖章),然后报省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批备案。

经省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批通过后,参保职工在门诊治疗上述特殊病种时,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部分由个人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因个人原因未在医院按照报销比例结算的不再进行报销。个人留存特殊治疗费用支出结算表,相关发票,以便年度结束后进行公务员二次补助。

六、住院就医:

1、就医程序:参保职工因病需要住院治疗的,到陕西省医保定点医院持社会保障卡和门诊医师开具的住院证明在就诊医院医保办进行审核登记,办理医保住院手续,便于医院按医保病人管理和报销结算,出院时直接在就诊医院医保办进行结算。

2、费用支付原则:

基本医疗:参保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政策规定的住院费用,基本医疗按照规定的比例报销。

七、市外就医:

1、范围:参保人员因公出差、探亲、学习等在异地突发疾病住院的,或者经本市6家三级以上医院同意转诊到异地就诊的。

2、就诊医院:应选择当地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或者公立医院进行治疗。

3、费用报销程序:所发生的费用个人先行自付,费用发生后2月内将相关资料报送我校医保办公室,医保办上报陕西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进行报销。

八、长住外地人员就诊管理:

1、因退休等原因异地居住和长期在外地工作、学习的参保职工,在外地连续时间超过6个月的,填写《陕西省省级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登记表》,经省医保中心确认后,可在居住地选择三所当地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和两家医保定点药店就医,可享受陕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2、费用报销程序:所发生的费用个人先行自付,6个月内将相关资料报送我校医保办公室,医保办上报陕西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进行报销。

3、申请长住外地就医人员可在医保办领取《参加省医保职工长住外地就医相关医疗保险事宜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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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资料:

但是,陕西省医疗保险报销不予受理情况:

1、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和非定点药店发生的医疗费用;

2、本地因个人原因未在医院按医保程序结算的费用;

3、本地非紧急抢救产生的门诊费用;

4、长住异地人员(连续时间超过6个月以上)请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登记,在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登记确认之前的医疗费用不予受理;

5、因公外出、学习、探亲期间非突发疾病就医所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费用;

6、未按程序办理审批手续的市外转诊费用;

7、本地人员自结算之日起超过两个月的市外转诊费用;

8、自结算之日起超过六个月的外地住院、外地紧急抢救、外地门诊特殊检查,本地紧急抢救费用;

9、出国、出境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

参考资料来源:/xyy.xauat.edu.cn/info/1066/1192.htm"target="_blank"title="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陕西省医保就医报销须知一、日常门诊">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陕西省医保就医报销须知 一、日常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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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1-11

第2个回答  2019-09-09

一、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为一个保险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从7月1日起生效,并按未成年人医疗保险规定报销医疗费用:

(一)在门诊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按下列比例给予报销,其余部分个人自付:

1、医疗费用不满1000元的部分,报销35%;

2、医疗费用在1000元(含1000元)以上,不满5000元的部分,报销45%;

3、医疗费用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不满10000元的部分,报销55%;

4、医疗费用在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的部分,报销65%。

(二)在住院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按下列比例给予报销,其余部分个人自付,年度内多次住院的医疗费累计计算:

1、医疗费用不满10000元的部分,在三级、二级和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分别为55%、65%和75%;

2、医疗费用在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的部分,不满20000元的部分,在三级、二级和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分别为60%、70%和80%;

3、医疗费用在20000元(含20000元)以上的部分,在三级、二级和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分别为65%、75%和85%。

扩展资料

一、2009年印发的《西安市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把西安地区高校大学生纳入居民基本医保范围。目前,西安在校大学生参加西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就可享受医保待遇。

根据规定,大学生医保费按学年缴纳,参保手续由学校统一办理,费用由学生个人承担。缴费期一般从9月开始,当年12月31日截止,医保待遇享受期则为缴费当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

 对于户籍不在西安、学校在西安的大学生,可以在个人居住证所在区域的街道办事处办理参保手续;

 对于户籍在西安、上学在外地的大学生,先咨询当地医保政策,在当地不可以办理的情况下,大学生可在其户籍所在区域的街道办事处办理。

二、住院费用报销上不封顶

住院费用报销上不封顶。这是因为,西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费用实施限额报销,除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恶性淋巴瘤和先天性心脏病4种特殊疾病最高可报销30万元外,其余疾病住院费用最高可以报销25万元。

如住院费用超过1万元的参保大学生,报销费用可直接到所在高校医保办申请二次补助,由学校统一向大病医保经办机构申报。申请时,参保大学生需要携带治疗费用发票原件、出院结算单、住院费用总清单、参保人身份证、医保本以及银行卡复印件。

西安市大学生报销住院费用有起付线:

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起付线为150元;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为400元;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为500元;

三、普通门诊报销费用没有起付线

除了住院费用外,西安大学生医保也可以报销门诊费用。西安市大学生医保门诊报销费用没有起付线。只要是合规的普通门诊费用,如感冒、发烧等,按照70%的比例报销,每年每人最高报销500元。特殊病种门诊报销费用上不封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大学生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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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9-09-12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为例,陕西大学生医保的报销范围主要分为以下几种。

一、日常门诊

参加陕西省医疗保险职工持社会保障卡(或医保卡)到省医保中心每年公布的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可登陆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挂号就医,普通门诊检查、治疗和购药所发生的费用用个人账户基金支付,个人账户基金不足者,个人自费支付,不再报销。

二、门诊特殊慢性病

1、门诊特殊慢性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原发性高血压、动脉硬化性脑梗塞后遗症、脑栓塞后遗症、脑出血后遗症、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风湿性心脏病、肝硬化(失代偿期)、糖尿病、慢性阻塞性肺病、恶性肿瘤、精神分裂症、系统性红斑狼疮、帕金森综合症14种疾病。

2、公务员门诊特殊疾病:慢性肾小球肾炎、慢性肝炎、精神疾病(情感障碍、器质性精神障碍)、类风湿性关节炎、原发性心肌病、癫痫、肺源性心脏病、慢性支气管炎、胃十二指肠溃疡(伴有并发症)。

3、申报程序: 提交所申报病种相关材料,可随时到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委托的鉴定医院医保办办理申报手续。因异地安置等特殊原因不能自行申报的,可委托亲友协助申报。具体事宜可咨询医保办。

4、费用报销程序:患有门诊特殊慢性病和公务员门诊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携带社保卡、门诊慢性病专用证到省级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药店进入慢性病系统就医购药,门诊特殊慢性病每年设650元起付标准,凡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达到起付标准的,由省医保中心网络审核确认。

按确认后所属月份(含当月)计算慢性病年度限额,年度限额内,个人支付30%,基金支付70%,年度限额用完后仍需进行服药者,也必须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药店进入慢性病系统全额自费购药。每次慢性病购药个人都需留存发票、结算单。

一个自然年度内,个人自付超过1500元以上部分可以在第二年度进行二次补助(方案见具体补助通知)。

5、慢性病购药实行费用限额管理和购药量管理:每月基金支付的购药不超过其病种月限额的2倍,每次购同通用名药品不超过其病种4周的用药量,每月不超过2次。

6、年度限额未用完下年度可继续使用,使用完才能再次缴纳650起付标准进入下年度限额管理。

三、门诊紧急抢救

1、病种范围包括:昏迷、严重休克、大出血、中毒、严重脱水、高热惊厥、严重创伤所致严重呼吸困难、自发性或损伤性气胸、血气胸、喉梗塞及气管支气管堵塞、严重心律失常,各种原因造成内外出血危及生命者,急性心力衰竭、呼吸衰竭、肾功能衰竭等生命体征有重大改变者。

2、费用支付标准:门诊紧急抢救病种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一次住院费用进行结算,如有急救后转住院治疗可免扣起付标准。

3、费用报销程序:由参保人员在费用发生后6月内将相关资料报送我校医保办公室(学生6号公寓102室),医保办上报陕西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进行报销。过期省中心不予受理。

四、门诊特检特治:

1、门诊特检特治包括:CT,核磁共振,心脏彩超,颈颅彩色多普勒血管检查,胃、十二指肠镜检查,结肠镜检查,动态心电图,高压氧舱治疗,核素扫描。支气管镜检查,体外震波碎石治疗泌尿系统、胆道结石,体外射频治疗重度前列腺肥大,妇科宫腔镜检查,冠脉造影

2、费用报销程序:参保职工持社会保障卡和门诊医师开具的门诊特检特治申请单到就诊医院医保办进行审核确认,其报销比例为个人支付30%,基金支付70%,在就诊医院直接报销。因个人原因未在医院按照报销比例结算的不再进行报销。

五、门诊特殊治疗 :

1、病种范围包括: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慢性肾功能衰竭门诊肾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服抗排斥药。

2、费用支付标准:慢性肾功能衰竭门诊肾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服抗排斥药符合规定的费用个人支付10%,统筹基金支付90%,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符合规定的费用个人支付30%,基金支付70%。

3、费用报销程序:参保职工在门诊治疗上述特殊病种时,首先在定点医院开具《陕西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审批单》(由专科主治医师出具,科室主任签字,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盖章),然后报省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批备案。

经省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批通过后,参保职工在门诊治疗上述特殊病种时,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部分由个人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因个人原因未在医院按照报销比例结算的不再进行报销。个人留存特殊治疗费用支出结算表,相关发票,以便年度结束后进行公务员二次补助。

六、住院就医:

1、就医程序:参保职工因病需要住院治疗的,到陕西省医保定点医院持社会保障卡和门诊医师开具的住院证明在就诊医院医保办进行审核登记,办理医保住院手续,便于医院按医保病人管理和报销结算,出院时直接在就诊医院医保办进行结算。

2、费用支付原则:

基本医疗:参保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政策规定的住院费用,基本医疗按照规定的比例报销。

七、市外就医:

1、范围:参保人员因公出差、探亲、学习等在异地突发疾病住院的,或者经本市6家三级以上医院同意转诊到异地就诊的。

2、就诊医院:应选择当地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或者公立医院进行治疗。

3、费用报销程序:所发生的费用个人先行自付,费用发生后2月内将相关资料报送我校医保办公室,医保办上报陕西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进行报销。

八、长住外地人员就诊管理:

1、因退休等原因异地居住和长期在外地工作、学习的参保职工,在外地连续时间超过6个月的,填写《陕西省省级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登记表》,经省医保中心确认后,可在居住地选择三所当地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和两家医保定点药店就医,可享受陕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2、费用报销程序:所发生的费用个人先行自付,6个月内将相关资料报送我校医保办公室,医保办上报陕西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进行报销。

3、申请长住外地就医人员可在医保办领取《参加省医保职工长住外地就医相关医疗保险事宜说明》。

扩展资料:

但是,陕西省医疗保险报销不予受理情况:

1、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和非定点药店发生的医疗费用;

2、本地因个人原因未在医院按医保程序结算的费用;

3、本地非紧急抢救产生的门诊费用;

4、长住异地人员(连续时间超过6个月以上)请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登记,在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登记确认之前的医疗费用不予受理;

5、因公外出、学习、探亲期间非突发疾病就医所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费用;

6、未按程序办理审批手续的市外转诊费用;

7、本地人员自结算之日起超过两个月的市外转诊费用;

8、自结算之日起超过六个月的外地住院、外地紧急抢救、外地门诊特殊检查,本地紧急抢救费用;

9、出国、出境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

参考资料来源: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陕西省医保就医报销须知  一、日常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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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9
大学生医保主要保障门诊大病和住院,具体保障范围为:门诊意外伤害(三种)、门诊特殊病种(三种)、门诊慢性病(十一种)、门诊抢救危重病种和住院(包含生育费用)。16、门诊意外伤害保障的病种范围有哪些?门诊意外伤害范围包括:骨折、关节脱位、呼吸道异物三种病种。17、门诊意外伤害保障的标准是什么?门诊治疗意外伤害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50%,个人支付50%。同时,一个统筹年度内统筹基金累计支付门诊意外伤害医疗费用最高限额为1000元。18、如何报销门诊意外伤害费用?大学生将门诊发票、门诊病历、门诊处方、《大学生医保证》及有关检查检验单等材料,报所在高校医保经办部门,高校医保经办部门整理汇总后于每月的第一周报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进行审核结算,将报销费用返给高校医保经办部门,由高校医保经办部门发放给参保大学生本人,并将报销费用记录在《大学生医保证》上。19、门诊特殊病种保障的病种范围有哪些?病种范围包括:恶性肿瘤放化疗、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门诊血液透析、人体器官移植术后服抗排斥药 。20、门诊特殊病种报销的标准是什么?门诊治疗特殊病种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60%,个人支付40%。21、如何报销门诊特殊病种医疗费用?参保大学生在门诊治疗特殊病种时,首先在定点医院开具《西安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审批单》(由专科主治医师出具,科室主任签字,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盖章),然后报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批备案。经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批通过后,个人持审批单回到定点医疗机构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只需给定点医疗机构缴纳个人支付部分费用,医保基金支付的费用由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算。22、办理门诊特殊病种审批时应携带的资料有哪些?门诊特殊病种首次审批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原始病历复印件(包括:病案首页、长期医嘱、临时医嘱、出院小结)、诊断证明、相关检查检验报告单(包括:血、尿常规、肝肾功、电解质等)、环孢素血浓度(限器官移植术后服抗排斥药)、病理检查报告单(限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大学生医保证》、《西安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审批表》等。23、门诊慢性病补助的病种范围有哪些?病种范围包括:冠心病、糖尿病、肺心病、慢性肾小球肾炎、高血压Ⅱ(Ⅲ)期、脑血管病恢复期、肝硬化失代偿期、恶性肿瘤晚期、精神疾病、红斑狼疮、帕金森综合症11种。24、门诊慢性病补助标准是多少?门诊治疗慢性病费用按照年度给与补助。一个统筹年度内,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治疗慢性病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350元的,超过部分由统筹基金支付50%、个人支付50%。同时,一个统筹年度内统筹基金累计支付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最高限额为2000元。25、如何申报门诊慢性病补助费用?每年9月上旬,由参保大学生将上年度治疗慢性病的门诊发票、门诊病历、门诊处方、诊断证明、《大学生医保证》等材料,报所在高校医保经办部门,高校医保经办部门整理汇总后于下月的第一周报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进行审核结算后,将报销费用统一返给高校医保经办部门,由高校医保经办部门发放给参保大学生,并记录在《大学生医保证》上。26、门诊紧急抢救病种范围有哪些?病种范围包括:昏迷、严重休克、大出血、中毒、严重脱水、高热惊厥、严重创伤所致严重呼吸困难、自发性或损伤性气胸、血气胸、喉梗塞及气管支气管堵塞、严重心律失常,各种原因造成内外出血危及生命者,急性心力衰竭、呼吸衰竭、肾功能衰竭等生命体征有重大改变者。27、门诊紧急抢救医疗费用怎样结算?参保大学生门诊紧急抢救病种医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一次住院费用结算办法进行结算。28、如何报销门诊紧急抢救医疗费用?由参保大学生将门诊发票、门诊抢救病历、医疗费用清单、《大学生医保证》等材料,报所在高校医保经办部门,高校医保经办部门整理汇总后于每月的第一周报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进行审核结算后,将报销的医疗费用返给高校医保经办部门,再由高校医保经办部门发放给参保大学生,并记录在《大学生医保证》上。29、生育医疗费用补贴有哪些规定?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实行限额补贴的办法,限额标准为:正常分娩800元,剖宫产1600元。生育费用低于限额标准的,按实际发生费用补贴;高于限额标准的,按限额标准补贴。30、如何申请生育医疗费用补贴?参保大学生将住院发票、住院病历复印件(含病案首页、出院记录和长期、临时医嘱等)、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准生证明、《大学生医保证》等材料,报所在高校医保经办部门,高校医保经办部门整理汇总后于每月的第一周报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进行审核结算后,将报销费用返给高校医保经办部门,由高校医保经办部门发放给参保大学生,并记录在《大学生医保证》上。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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