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赔偿医疗费、误工费和交通费,其他合理费用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等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根据实际发生的、凭票据确定。
《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人身损害赔偿】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第十九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二十二条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扩展资料:
相关案例
因吃火锅时折断了门牙,一位顾客起诉“呷哺呷哺”餐饮公司要求赔偿1万余元。被告代理人在法庭上否认其提供的火锅配菜中存在石头等硬物,并称门牙损坏不符合人们咀嚼的常理。
今年6月23日,李女士与朋友到呷哺呷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一家分店就餐。李女士称由于该分店提供的火锅配菜中有石质及其他硬物,导致她此前安装的上门牙中一颗烤瓷牙折断。原告认为被告提供餐饮服务存瑕疵致其受伤,故诉至法院要求判令被告赔偿其各项损失共计1万余元。
此案日前审理时,被告否认其门牙损坏和就餐有关系。“在现场根本就没有发现硬物。”被告代理人说。
但和原告共同吃饭的一对夫妻出庭证实确有此事,并指出被告事发后更换了桌上的菜。他们称就餐中曾听到李女士那边发出嘎嘣一声,发现其门牙掉了一半,牙都肿了。大堂经理带他们去医院看病。大夫说牙齿损坏是碰到硬物造成的,但烤瓷牙不能换单颗,需9颗牙一起换,修复费用大概1万元。
经理说需要请示,他们便回到店里照相,结果发现桌上的菜已更换,便报警了。 被告认为菜品中不可能存在原告称的硬物。还有,原告自己主张损坏的是门牙,这不符合人们咀嚼的常理。被告代理人还指出,原告的烤瓷牙应该存在着使用年限的问题。
此案休庭未判。
参考资料来源:央视网-吃火锅断门牙状告餐厅 原被告有说辞案尚未判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侵权责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