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不赡养父母

老人(母亲)(父亲已过世)有3个儿子,2个女人,老人是二婚家庭,大儿子不是亲生的。
现在情况是,老二有10年没有赡养过母亲(探望都没一次),现在老人身体日渐衰竭,想问问我们能不能起诉老二,并且追回这么多年来应该给老人的赡养费,营养费,医药费,等费用?

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赡养老人是子女的义务,因此可以以老人的名义向人民法院起诉。追问

老人身体现在情况非常不好,随时有生命危险,我想问问,如果老人突然过世,我们是否还能向法院起诉,并且追回费用?老人过世后,我们应该以谁的名义起诉?

追答

可以,如果老人过世后,应该自己的名义起诉。

追问

刘律师你好,我想知道我们能追回的费用有那些,这些费用是怎么算的。如果他没有能力赔偿又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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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7-28
  子女赡养父母是义务,也是中华名族的传统美德,作为子女都应该有感恩的心。

  《宪法》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中国《婚姻法》也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赡养扶助的主要内容是指在现有经济和社会条件下,子女在经济上应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对父母应尊敬、关心和照顾。

  有经济负担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分男女、已婚未婚,在父母需要赡养时,都应依法尽力履行这一义务直至父母死亡。

  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仅发生在婚生子女与父母间,而且也发生在非婚生子女与生父母间,养子女与养父母间和继子女与履行了扶养教育义务的继父母之间。

  为保障受赡养人的合法权益,《婚姻法》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对拒不履行者,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情节恶劣构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2个回答  2013-02-06
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义务,这些义务都是法定义务,不会因任何原因而免除。
相关法律规定:《宪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婚姻法》
第21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综上:在法律上,子女不得因任何理由逃避赡养义务!追问

老人身体现在情况非常不好,随时有生命危险,我想问问,如果老人突然过世,我们是否还能向法院起诉,并且追回费用?老人过世后,我们应该以谁的名义起诉?

第3个回答  2013-02-07
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美德。因该要有赡养老人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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