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男朋友最近向我提出了结婚的请求,我和家里说了一下,家里人说一定要买房子,而且一定要加上我的名字,我也不是很懂新的《婚姻法》我听同事说就婚前买的房子只要是谁付的首付就是谁的房子,然后以后如果是按揭的话,离婚的时候只能根据后面余款支付的情况补助一些,我想问一下,如果在我们没有打结婚证的情况下写两个人的名字一起购房,这样算是共同的财产吗?还是说一定需要在打了结婚证后买的房子才可以写上两个人的名字,如果写上两个人的名字的话,排名有先后顺序之分吗?虽然说打算结婚了就不希望离婚,但是这个社会……唉!希望哪位知道的大侠帮我解惑,谢谢!亲,尽量说得通俗一点,我怕深了我看不懂把自己给绕进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