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民政局的主要职责

如题所述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命令、条例;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指导全市民政队伍法制建设。
(二)负责管理全市社团、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年度检查工作;查处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以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
(三)组织和指导全市拥军优属活动,承担全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承办革命烈士和因工伤亡人员的审核报批和褒扬抚恤工作;负责复员退伍军人、国家机关和群众团体工作人员及参战民兵、民工的评残审核报批和优待抚恤标准的监督落实。
(四)负责全市退役士兵、复员干部和军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培训复员退伍军人,管理指导军供保障工作。
(五)负责全市救灾救济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建设;核查、统计、发布、上报灾情,管理拨发救灾款物;组织接收、分配救灾捐赠款物;检查、监督救灾款物的使用情况;承担市减灾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六)建立和实施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强城乡社会救济体系建设,指导和督促农村五保户供养和城乡社会困难户定期救济、临时救济以及其他特殊救济对象的救济政策、标准的实施。
(七)负责行政区划、地名工作,承办乡(镇)行政区域的设立、撤消、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上报;规范全市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发布标准地名;组织全市行政区域边界勘界工作,承办边界争议的调处事务。
(八)指导全市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贯彻实施村(居)委会组织法,开展村(居)民自治活动,指导全市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制定全市社区建设实施意见,推动社区服务。
(九)承担老龄工作管理职能;参与孤儿、五保户、军残人员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和实施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社会福利事业的管理;指导促进慈善事业的发展;主管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工作,负责福利彩票和市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管理工作。
(十)负责殡葬管理,推行殡葬改革,查处违法丧葬;指导全市殡葬事业单位的管理。
(十一)负责《婚姻法》的贯彻实施,主管全市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查处违法婚姻;承办涉港、澳、台收养,指导全市儿童收养工作;指导绵阳城区内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安置。
(十二)负责民政事业计划财务和统计工作,指导、监督民政事业费的使用和管理。
(十三)承担经市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
(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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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7-12
绵阳市民政局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命令、条例;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指导全市民政队伍法制建设。
(二)负责管理全市社团、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年度检查工作;查处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以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
(三)组织和指导全市拥军优属活动,承担全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承办革命烈士和因工伤亡人员的审核报批和褒扬抚恤工作;负责复员退伍军人、国家机关和群众团体工作人员及参战民兵、民工的评残审核报批和优待抚恤标准的监督落实。
(四)负责全市退役士兵、复员干部和军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培训复员退伍军人,管理指导军供保障工作。
(五)负责全市救灾救济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建设;核查、统计、发布、上报灾情,管理拨发救灾款物;组织接收、分配救灾捐赠款物;检查、监督救灾款物的使用情况;承担市减灾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六)建立和实施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强城乡社会救济体系建设,指导和督促农村五保户供养和城乡社会困难户定期救济、临时救济以及其他特殊救济对象的救济政策、标准的实施。
(七)负责行政区划、地名工作,承办乡(镇)行政区域的设立、撤消、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上报;规范全市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发布标准地名;组织全市行政区域边界勘界工作,承办边界争议的调处事务。
(八)指导全市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贯彻实施村(居)委会组织法,开展村(居)民自治活动,指导全市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制定全市社区建设实施意见,推动社区服务。
(九)承担老龄工作管理职能;参与孤儿、五保户、军残人员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和实施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社会福利事业的管理;指导促进慈善事业的发展;主管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工作,负责福利彩票和市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管理工作。
(十)负责殡葬管理,推行殡葬改革,查处违法丧葬;指导全市殡葬事业单位的管理。
(十一)负责《婚姻法》的贯彻实施,主管全市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查处违法婚姻;承办涉港、澳、台收养,指导全市儿童收养工作;指导绵阳城区内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安置。
(十二)负责民政事业计划财务和统计工作,指导、监督民政事业费的使用和管理。
(十三)承担经市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
(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绵阳市民政局的领导分工
陈 敏:局党组书记、局长、市社团工委书记
主持全面工作。
李登竹: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分管优抚、安置、双拥、军休、信访、维稳、老龄、烈士陵园管理、创业型城市工作(扶持退役军人创业工作)等工作,统筹信访稳定工作。具体分管优抚安置科、信访科、老龄办、老年大学(老年活动中心)、军供站、军干所。
杨德宗: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分管机关行政事务、财务、救灾救济、城乡低保、社会福利和分管范围的信访稳定等工作,协调福利彩票发行和公益金的争取等工作。具体分管局办公室和救灾救济福利科、社会救助科,中心社会福利院、救灾物资储备仓库。
周志勇: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分管民政系统恢复重建项目的综合协调和市中心福利院、市综合减灾救灾指挥体系的建设工作,殡葬、婚姻、区划、地名、收养、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和分管范围的信访稳定、城市管理、未成年人管理、灾后重建后续工作等工作。具体分管社会事务科,项目办、救助管理站、殡仪馆、慈善总会。
刘春涛: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分管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民间组织登记管理、依法行政、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和分管范围的信访稳定、社区矫正、防邪等工作。具体分管基层政权建设科、民间组织管理科和行政审批科。
李丹玲: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专职书记
协助局长分管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建设、群众工作、信息宣传及工青妇儿、人事教育、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社会工作、企业军转干部工作等工作。具体分管人事科、机关党委办公室。
刘 宁: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协助局长分管纪检、监察和党风廉政建设、行风热线、行政效能、重要信访举报的调查处理,创建、综合治理、修志等工作。具体分管纪检监察室。
苏兴高:市社团工委副书记
协助书记分管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党的建设工作,负责社团工委日常工作、社团小金库治理工作,具体分管社团工委办公室

http://mymz.my.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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