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法中允许公司挂靠吗?

很急,谢谢!最好有法律文件

《公司法》中没有禁止公司挂靠的说法。
“挂靠”,即所谓“企业挂靠经营”,就建筑业而言,是指一个施工企业允许他人在一定期间内使用自己企业名义对外承接工程的行为。允许他人使用自己名义的企业为被挂靠企业,相应的使用被挂靠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或个人(个体工商户和其他有经营行为的自然人)为挂靠人。最高人民法院在制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时并没有直接将该行为定义为“挂靠”,而是表述为“借用”,即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从事施工,“挂靠”与“借用”实际上系同一概念。
挂靠并不是因为公司才去挂靠,而是因为资质才产生的挂靠。
《建筑法》已对挂靠行为作出了禁止性规定。《建筑法》明确禁止挂靠行为,该法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所以无论公司法有没有规定,挂靠都是不合法的。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3-01-29
实操是可以的,公司法里是没有,在法里里是不可以的,只是现实中有这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8-03-30
协 议 (以下称甲方): (以下称乙方):为了进一步深化企业改革,发挥甲方的宏观调控和管理职能,增强企业活力,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甲方经与乙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就乙方在甲方项目监理部事宜签订以下协议书:
  一、甲方同意设立****项目监理部,乙方以该项目监理部名义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二、因乙方以甲方的名义承接工程监理项目,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协议条款及与本工程相关的其他协议。
  三、乙方应确保在经营期间内对所监理工程的质量、安全等事项要监管到位。乙方必须自觉维护甲方的企业信誉,严格按照国家监理规范实行管理,如违反有关规定给业主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或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需追究刑事责任的,也由乙方承担责任。
  四、甲方向乙方提供承接工程任务的公司资质,向乙方提供工程报建所需要的有关资料,协助乙方办理监理合同的谈判和签订,凡须交缴的费用和资料等有关费用均由乙方负责。五、甲方有权对乙方所监理的工程项目进行全方位的管理和指导,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甲方的管理。对发现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理规范或工程有质量、安全等隐患而未履行监理职责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加强现场监理人员的力量配备直至更换监理人员。对不服从管理多次违规不改的视为蓄意损害甲方企业信誉,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不得有异议。
  六、为规范现场监理的管理,乙方经营期间内必须配备满足业主和监理现场需要的工程监理人员,监理现场人员要持证上岗。
  七、协议期暂定为_壹 年,即2010年_12月1日起至_2011年_11月30日止,协议有效期满后如乙方仍有项目未完工的仍按第十条的规定收取监理管理费,协议相应顺延。 八、监理管理费用为合同监理总费用的15%计取(税及其他费用由乙方自理),总监服务费由乙方根据项目规模和具体情况与甲方总监协商定价,甲方负责协调。
  交费办法:每年分 次交缴管理费,当年 月 日至当年 月 日为一年度,当年 月 日前一次性交清第一年15%的监理管理费,当年 月 日前一次性交清第一年度的剩余15%监理管理费,以后每年监理管理费按此办法交缴,逾期交缴视为乙方违约,按拖欠款和拖欠时间每日计罚 %滞纳金。
  十一、本协议生效前,乙方必须向甲方缴纳_________元保证金,如经营期内乙方发生任何违法、违规或违反本协议的行为,或者发现乙方有其他有损甲方信誉的行为给甲方造成企业名誉损失或经济损失时,乙方除承担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外,甲方有权罚没上述风险保证金,乙方不得有异议。如经营期内乙方无违约行为,将风险保证金退还乙方。风险保证金不计利息。
  十二、本协议双方签名盖章且乙方交齐风险保证金后生效。经营期满,双方债权、债务结清以及乙方结清以甲方名义在外的债务后自动失效。
  十四、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十五、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