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离职时却要交书面辞职信,故意刁难我。我离职原因是因为公司出尔反尔。

我是一名实习生,于2012年11月12号进入一家医药公司。重庆希尔康医药有限公司,地址南坪四小区万寿华庭7-1.招聘者招人时说1500+提成,到公司面试通过后,老总说待遇是1500+提成,车费报销,一年后购买五险一金。我当时答应了。于11月12号上班。在一个月后,即2012年12月22号领了11月份的工资,(公司压了我一个月的工资)因为只上了半个多月,工资领了600多元。当时财务给出的解释是试用期是1000,当时老总并未说试用期是1000,也没有谈试用期工资。我忍了。于2013年1月份,我领到了12月份的工资,1600.我当时问财务(我们领工资都是财务那里)不是说有提成吗,提成呢?她说没有。只有工资。我当即跑到经理办公室询问。他理直气壮的说没有提成,大家都没有。并且否认说过工资是1500+提成的话。我很生气。于是提出辞职,他威胁我说,必须要等到他们公司招到新人才能让我离开并且付我1月份的工资,要是招不到人,我月底又执意要走,就扣我一月份的工资,按旷工处理。并且要我上交一份书面辞职信。这不是刁难我吗?入职时不让我签劳动合同,因为工资未按约定支付,我要求辞职,还让我写辞职信。以此拖延时间,让我再上一个月的班,方可发我工资。试问,合理吗?

你没有毕业的话,不是法律上的劳动者,不受劳动法保护。你这样只能算实习,只能按照双方的协议办的。没签书面协议的话,单位可以完全不认帐,一分钱不给都可以的。所以,走吧,钱也要不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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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2-01
有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一以工资单为凭证,二存在事实劳动关系,那么可以让与你一同工作的同事作为证人。你现在的情况最好尽快进行劳动仲裁,不易拖延
第2个回答  2013-02-05
根据现行法律,你说的情况属于克扣工资是非法的,建议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申请劳动仲裁,以保护您的合法权益。
第3个回答  2013-02-02
肯定不合理啊,但是要看你能收集到多少证据了。你说你从11月12日开始上班的,有什么凭证吗?公司发工资如果全部发现金,没打卡的话,还真不好说,找同事作证,估计现在可能没有什么同事愿意做,毕竟是砸他们自己的饭碗。所以要看你手上掌握了多少证据了,到劳动监察那里投诉也是要有举证的
第4个回答  2013-01-28
我觉得遇到这个事情呢,怎么能一开始没签订合同了。没签订合同的话,想维权的话,确实对你这边不利。。不过还有办法就是,你可以把平时的工作打卡表等等可以证明你在公司上过班的证据拿到 劳动部那边去。让劳动部出面,应该问题不大。这家公司这样不守信誉的,你以后也没必要和这家公司纠缠了。 离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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