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教育局公布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监督举报电话为8388599。
1、在职中小学教师进行有偿补课的,相关部门会根据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相应的行政处分。
2、如果是中小学校集体组织的,会相应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资格、撤消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3、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举办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予以撤销。
4、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有偿补课包括:
1、在本人住房(含租借房屋、学生住房)或利用公共资源开展违规补课。
2、在校外培训机构中兼职从事学科类、非学科类等违规补课。
3、以本人、父母、子女名义举办各类培训班,参与教学或管理。
4、参加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或社会人员等组织的违规补课。
5、利用工作或职务便利组织、要求、推荐、诱导或暗示学生参加补课、为其他教师或社会培训机构补习班介绍生源并从中获利。
6、通过实体店或以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形式向学生及家长推销、讲授网课。
7、以咨询、文化传播、家政服务、住家教师、众筹私教、直播变录播、组织异地培训等隐形变异形态开展违规补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