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爱娃·布劳恩被称为元首的情妇?

爱娃在与元首结婚前应该还没结过婚吧?不是应该叫元首的女友或恋人吗?

爱娃·安娜·宝拉·布劳恩(Eva Anna Paula Braun,1912年2月6日-1945年4月30日),纳粹德国领袖阿道夫·希特勒长期的女友,两人在自杀前结婚

1929年她在海因里希·霍夫曼(Heinrich Hoffmann)的照相店中工作,帮助售货、照相和冲洗照片。当时霍夫曼是纳粹党元首阿道夫·希特勒的专用摄影师。由此,爱娃认识了希特勒,并逐渐与其发展成恋爱关系。1932年11月,由于恋爱受挫,爱娃用手枪打断颈动脉自杀,获救。1934年,恋爱关系向父母公开。1935年,吞服安眠药自杀,再次获救。希特勒赠予她一栋小楼,从此巩固其希特勒唯一女友的地位。1938年,成为希特勒遗嘱的第一继承人。
即使她出席了1935年纽伦堡党代会和1936年奥运会等重要活动,公众从不知道她的存在,她长期居住在慕尼黑自己的小楼以及希特勒在巴伐利亚的别墅贝格霍夫内,很少出现在柏林。
1945年4月,爱娃乘汽车返回处于巷战状态的柏林,并拒绝回到相对安全的贝格霍夫。4月28日午夜到4月29日凌晨,希特勒与爱娃在地堡内举行婚礼,公证人名叫瓦格纳(Wagner),证婚人为约瑟夫·戈培尔(Joseph Goebbels)和马丁·鲍曼(Martin Bormann)。
4月30日下午三时左右,希特勒开枪击中右太阳穴,爱娃吞下氰化钾,双双自杀于地堡。尸体随即被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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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3-11
因为是爱娃赖着元首不放,希特勒本身不让爱娃在公共场合露面。一般人都没见过她,所以不能算是正式的女友或恋人。只能算是情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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