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假2023年新规定

如题所述

一、确定最新婚假、产假、陪产假、育儿假

  1、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十五天。

  2、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法规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法规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六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

  3、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法规生育子女的夫妻,子女三周岁前,夫妻双方每年分别享受十天育儿假。

  4、独生子女父母年满六十周岁患病住院期间,独生子女每年享受五天护理假。

  上述法规的假期视为出勤,在法规假期内不影响福利待遇。

  法定休假日不计入上述假期。

  二、独生子女护理假以及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

  1、独生子女父母年满六十周岁患病住院期间,独生子女每年享受五天护理假。

  2、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者,自领证之年起至子女满十四周岁止,按每人每年二十元至六十元的标准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

  3、独生子女的医疗费用,按照不低于其父母单位职工的医疗标准享受至十八周岁,已参加工作的不再享受。

  其中参加医疗保险单位职工独生子女的医疗费标准,不低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医保费。

  独生子女的医疗费用,由父母双方所在单位负担,年份逢单时由男方单位支付,年份逢双时由女方单位支付,丧偶的由一方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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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4-23

一、相关法律规定

[1980]劳总薪字29号规定:婚丧假1-3天,结婚双方不在一地的另外给予路程假,此文件当时只针对国营企业。通常我们都按最长3天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人口计生修正案草案对第二十五条作出修改:将“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修改为“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根据人口计生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由各省区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或者人民政府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晚婚晚育假被取消是真的吗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并于2017年元旦实施。按照修正案草案规定,从2017年1月1日起将取消晚婚假、晚育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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