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和拘留所的区别

如题所述

拘留所和看守所的区别主要体现在法律依据、性质界定、羁押对象以及法律监督的不同。他们都是依据现行的法律、法规、条例和相关规定而设置的羁押场所,由公安部门统一负责管理,但拘留所和看守所又存在较大区别。看守所和拘留所区别如下:

1、法律依据不同。

拘留所是依据《拘留所条例》等规定设置;而看守所设置的法律依据是《看守所条例》等相关规定。

2、性质界定不同。

拘留所羁押的是受行政拘留处罚的人,所以拘留所是国家行政羁押机关;而看守所羁押的是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以及余刑在三个月以下的已决犯,所以看守所具有刑事羁押机关的性质。

3、羁押对象不同。

拘留所羁押的对象是治安拘留的人以及法院决定司法拘留的人。看守所羁押的对象是依法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余刑在三个月以下的已决犯。

4、法律监督不同。

看守所的监管活动受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而拘留所的监督则无明文规定。

看守所和拘留所的具体法律区别如下:

1、关于羁押的对象。拘留所羁押的是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而受到行政拘留或被人民法院依法决定司法拘留的人。看守所羁押的是依法被刑事拘留、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2、关于羁押期间。被羁押在看守所里的人,既有可能被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也有可能被批准逮捕。从刑事拘留到批准逮捕最长时间是37天。一个刑事案件从侦查到判决快则三个多月,慢则一年半载,要依据具体的案情来定。拘留所羁押的最长时间是15天,具体会依据违法情节轻重判定拘留时间。

3、关于会见权。羁押在拘留所的人,可以会见家人。根据《拘留所条例》相关规定,被拘留人有会见、通信权利,因此家人可以探视,只要向拘留所提交申请即可。羁押在看守所的人,一般不得会见家人,可以会见律师。《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侦查期间,只有辩护律师可以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提供法律帮助和服务。

4、关于不得羁押的对象。根据《拘留所条例》规定,患有精神病或者患有传染病需要隔离治疗的、病情严重可能危及生命安全的,应停止执行拘留的决定。根据《看守所条例》规定,以下三类人不予收押:一是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二是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除外;三是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一般情况下,办案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的话,办案机关会在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在这个时候,家属一定要向办案机关问清楚:犯罪嫌疑人所涉嫌的罪名以及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地点。

办案机关除了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况外,一般会在24小时内通知家属。没接到通知也不要惊慌,在上述障碍消除后,办案机关会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的。

家属需要做的有:

1、及时地给犯罪嫌疑人送一些衣服、钱财

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后,一般在判决生效之前,是不被允许探视的,而看守所只会提供基本的生活条件,保证犯罪嫌疑人基本的生存条件,其想要另外购买一些生活用品,需要自费。所以及时地给其送些衣服和钱财是非常有必要的。

2、及时地聘请律师

律师能够会见犯罪嫌疑人,能够当面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案件的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他所享有的权利,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心理疏导。

律师能够给家属和犯罪嫌疑人提供专业的案件分析,并且对案件提出法律意见。

原则上,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为37天,此后将面临检察机关的审查批捕程序。判刑前的拘留的时间应当折抵刑期。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六条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