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3-06-12
长春市落户政策规定,以下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长春户口:
1. 凡2010年7月以后在长春市所购住房无论面积大小,总价多少,都可以落户。
2. 凡在长春市落户口满2年并取得《居住证》,并参加社保的人员,可以申请落户。
3. 办理夫妻投靠落户,不受双方年龄和双方的婚龄限制,只要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即可凭结婚证、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申请办理落户,由派出所受理分局审批。
4. 办理老人投子女落户,不受原地有无子女照顾的限制,只要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即可凭父(母)子关系证明,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投靠子女落户,由派出所受理分局审批。
5. 办理子女投靠父母落户,出生婴儿凭《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结婚证及父母身份证到派出所办理投父母落出生户口,出生未超过三周岁的由派出所直接办理落户,超过三周岁的由派出所审核、分局审批办理落户;未婚未就业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的,可凭本人身份证、父(母)子关系证明申请办理投父母落户,由派出所受理分局审批。
6. 全日制应届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凡在长春市通过“双向选择”落实就业单位的,凭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签发的《毕业生就业报到通知书》及毕业证原件办理落户;全日制应届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在长春暂时未落实就业单位的,继续实行长春市的“先落户后落实就业单位”的政策,凭省(市)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开具的落户介绍信,落省(市)人才中心集体户口。
7. 引进人才落户长春市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从长春市城区以外单位引进长春市急需、特殊和短缺人才的。引进的本人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凭组织人事部门的调动通知、单位接收证明、迁入人户籍证明、身份证及家庭关系证明办理落户。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时间政策可能存在一些差异,如有疑问,建议您前往官方页面查看更详细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