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责任认定书下来后,保险公司就会先垫医药费吗

如题所述

交通责任认定书下来后,保险公司不会先垫医药费。保险公司一般在交强险一万医疗费限额内垫付,但是具体的垫付情况还是根据实际的事故责任认定以及伤情确定。其他的费用要事故双方协商解决,最好是根据责任比例,各自垫付医药费。后面保险公司都会赔偿。
医药费垫付情形
1、车方先行垫付,待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后进行详细计算;
2、伤者自行垫付,痊愈后根据法律规定理赔;
3、车方和伤者协商垫付,待后期理赔时详细计算。
保险公司需要垫付的情形如下: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和保监会解释说,保险公司垫付抢救费用需具有一定条件。
垫付前提是发生了三种情形造成受害人人身伤亡:
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2、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3、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三十一条
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垫付抢救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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