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政府职能转变中存在哪些问题和建议

如题所述

  政府职能转变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党政不分、各级党组织对政府部门的事务干预过多
  现在中央和地方,各级地方之间的权限还不是很清晰,尤其是财政权和人事权,矛盾重重,中央的机构组成与地方的机构的对应具有高度的一致性。中央机构之间很多相近职能机关并存的现象也很多,这样造成了上有左右责任不清,有利益的事情大家争着做,要承担责任的事情,大家相互推诿。而最终受到损失的还是社会大众。其次还造成机关叠床架屋,加大行政成本,导致人民群众怨声载道。
  2、我国政府职能的“越位、错位、缺位”现象
  当前,政府部门仍然管了太多不该管,管不了也管不好的事,政府职能越位现象严重,政府直接参与企业生产经营的现象比比皆是,政府干预微观经济活动的现象屡见不鲜。政府是国有企业的出资人,同时又对企业生产经营进行监督管理,政企不分、政资不分,与政府为社会组织创造公平竞争环境的承诺大相径庭。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许多政府工作人员分不清哪些事务该政府管,哪些事务不该管。政府“越位”现象主要有以下方面:一是直接干预微观经济活动。二是盛行地方保护。 三是追求短期政绩。四是包办社会事务。政府“缺位”现象主要有以下方面:一是宏观调控和市场监管不到位。 二是环境资源保护不力。 三是统筹协调作用发挥不够。 四是公共服务供给不足、分配不公。
  3、市场秩序的规范和监管不够——规范、监管市场秩序的力度不够。一是规范市场秩序的法律法规仍不健全。二是执法不严,管理松懈,纪律松弛,甚至有法不依,违法不究,致使已有法律、规章和制度形同虚设。三是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分割不断变换手法,阻碍全国统一市场的形成。
  4、政府对微观经济运行特别是国有企业直接干预依然严重——政府对微观经济特别是国有企业的直接干预依然过多,有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尚未形成。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经济转轨时期又有某种扩展的行政审批制依然广泛存在,特别是企业设立、领导人任免、投资、外贸等领域的行政审批亟待清理、削减。值得注意的是,在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过程中,某些政策的实施又产生了强化行政审批和个案处理的副作用。国有经济布局不合理、战线过长的问题依然突出。对非公有经济的限制依然过多,公平竞争环境尚未形成。政府的公共管理职能和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能混淆不清的状况没有根本改变。如何构建新型的国有资产管理运营体系,已成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政府职能转变中存在问题的改进对策
  政府职能转变在实施了20多年以后依然被列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首要任务,原因大致源于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早期职能转变的目标和期望还没有到位,因而政府职能转变的进程需要进一步加快;二是随着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的变化,政府职能的转变必须随之作出相应的变化。通过调查研究,政府职能的转变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完善政府经济调节职能
  调控的方式应从直接的行政干预转向间接的以经济和法律手段为主的调控。我国历次进行的宏观调控大都依仗于行政手段,副作用极大,不仅会影响政府诚信,还会使企业利益受到重大损失。所以政府职能方式必须用宏观的间接管理替代以往的微观的直接管理。一方面,放松对经济的行政干预,弱化微观管理职能,强化政府的宏观调控。就是运用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收入分配政策、对外政策等一系列政府所能掌握和运用的经济变量去影响市场经济中各种变量的取值,通过影响私人经济部门行为的政策过程来维护社会经济的平稳、快速发展。另一方面,宏观调控还应被纳入法制化轨道,对宏观调控各个部门的权力从法律上加以明确的界定,从而使宏观调控有章可循、有序进行。
  (二)完善市场监管职能
  政府应对市场中应当介入的领域实现有效监管,弥补市场失灵。主要表现在:
  1.建立独立的管制机关,加大对重要资源、垄断性行业、国有资产等方面的监管
  以垄断性行业为例,我国目前对垄断行业的管制除电力外,都归属于国务院各行政主管部门,是其行政职能的一部分。以行业主管部门为主体的规制模式的缺陷之一是过于关注行业利益而忽视公众利益。甚至由于行政隶属关系的原因在实行着一种厂商保护主义,经常成为厂商利益的“政策保镖”,面对着垄断行业,保持管制规制机构的独立性是保证管制效应的前提。我国的独立管制机关在权力配置上,可借鉴国外经验,使其拥有对其领域管制的自主性权力,同时兼具准立法权、准司法权和行政权。
  2.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健全和完善市场监管的法律体系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的程序,增强政府行政能力,尽快把取消调整行政审批的项目落实到位,对已经或下放的审批项目绝不搞变相权力上收,对行政审批项目要规定审批行为和审批方式,提高审批效率,对已经审批项目的后期监管,特别是涉及多个部门的,应明确各个部门的权力和责任,落实行政问责制度。通过完善对市场主体、市场交易、市场监管等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一方面确保为市场主体提供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另一方面可以规范市场主体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加强监管的公开性、民主性
  必须积极发展电子政务,建立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在网上公开政府的相关政策、规定,发布政府工作的相关信息,提供便捷的信息通道,提高政府职能运作的透明度,充分保护和尊重公民的知情权,进而提高公民的参与度,实现监管的民主性、公开性。
  (三) 加强社会管理职能
  1.正确定位政府角色
  实行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政企分开一方面表现在将所有权和经营权分开,将经营权交给企业,发挥其自主性,调动其积极性;另一方面表现在把政府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能和行政管理职能分开,理顺产权关系。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市场能够解决的让市场自己解决,政府只管市场做不了和做不好的事,积极引导市场,充分发挥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2.建立完善的社会管理体系
  社会管理体系是政府管理社会的基础,包括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管理制度,也包括政府负责,社会协调,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iii]。切实加强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加大对社会事务的管理范围和力度,探索中国特色的社会管理模式,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新格局。
  3.建立科学、理性的政府社会管理体制
  建立科学合理的政府社会管理体制首先是纵向上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上级与下级的社会管理权限,合理界定中央与地方、上级与下级政府的事权、财权。其次是横向上将政府部门之间的分权合理化。防止多部门同时管理同一件事,防止出现职能交叉、重叠现象。再次,理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即改变原来由政府包办一切社会事务的做法,从原来的“大政府,小社会”转变为“小政府,大社会”,对政府与社会之间的社会管理权限进行合理配置。
  (四)完善政府公共服务职能
  完善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关键是要切实加大公共服务投入,加快完善公共服务职能。要加强公共基础设施、公共文化设施、公共卫生等方面的建设,积极发展义务教育,提高基本医疗保健水平,提供群众健身场地,美化环境,丰富并满足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国际和国内安全等。还要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状况,扩大公共设施覆盖面,不断提高公共服务水平,逐步提高公共产品使用率,争取让全体人民都能平等地享受到公共服务,满足社会生存需求。主要方法有:完善全民教育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职能,使公共教育资源向农村、西部等贫困地区渗透;完善社会保障的公共服务职能,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范围,保障弱势群体基本生活;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对农村水利、农村电网、农村广播电视网、农村公共互联网、公用通信网、道路、公园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加大对农村生态环境的保护力度以及对科教文卫公共服务项目的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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