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08-04-29
公共财政是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以政府为主体进行的分配活动,是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财政制度安排。公共财政的基本职能是资源配置、收入分配、稳定经济和监督管理。与计划经济时期的生产建设型财政相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的公共财政具有公共性、公平性、公益性和法制性四个基本特征。公共性是指公共财政解决公共问题,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公平性是指财政政策一视同仁、无差别地对待所有的企业和居民;公益性是指公共财政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为己任,追求社会公益目标;法制性是指公共财政以法制为基础,实行规范管理。逐步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公共财政,是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是构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环节,是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的迫切需要,具有重要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