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依法治理、疏堵结合、综合施策,健全各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广泛参与的长效工作机制,完善宗教事务管理措施,依法治理非法宗教活动,有效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
当代世界宗教极端主义的产生和兴起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消除宗教极端主义也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宗教极端主义主要特征
通过各种方式进行宗教极端思想渗透,从事暴力恐怖和分裂破坏活动,特别是利用宗教极端思想,煽动一些涉世不深的青少年盲目追随,甚至走上从事暴恐活动的不归路,成为其实现政治图谋的牺牲品。
为了达到煽动宗教狂热、控制信教群众的目的,宗教极端势力大肆歪曲篡改宗教教义,编造各种打着宗教旗号的异端邪说,以此来迷惑、引诱信教群众,以自杀袭击等极其残暴的方式发动所谓的“圣战”;
鼓吹神权政治论,煽动群众“除了真主以外不能服从任何人”,教唆信教群众抵制政府管理;鼓吹异教徒论,把一切不遵循极端做法的人都视为异教徒、宗教叛徒、民族败类,煽动辱骂、排斥、孤立不信教群众、党员干部和爱国宗教人士;
鼓吹宗教至上论,反对一切现代文明成果,排斥传承已久的民族风俗习惯、民族传统文化,宣扬“不能看电视、听广播、读报刊”,不许人们唱歌跳舞,“婚礼不许笑、葬礼不许哭”,强迫年轻人留大胡须,妇女穿着蒙面罩袍;
把“清真”泛化,不仅在食品上,而且在药品、化妆品、服装上都打上清真标签,宣扬政府资助盖的房子不清真、内地企业生产的生活用品不清真。
通过宗教极端思想的渗透,破坏民族团结,制造民族分裂,挑起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信教群众与政府的对立,形成对抗政府的现实力量,并企图通过暴力恐怖活动制造社会动乱,破坏发展和稳定。
参考资料:
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关于进一步依法治理非法宗教活动、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工作的若干指导意见》(新党办发“2013”11号)简称自治区11号文件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