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人的顺序

如题所述

法定继承顺序是怎样的?如何划分遗产继承比例?

若公民在去世之前没有留下任何遗嘱,则去世之后的财产将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和分配比例进行分割,那么,法定的遗产继承顺序和分配比例都是怎样的呢?

网友咨询:关于房产继承分配比例

我家有兄妹二人,父亲去世后留有一处房产,近日长兄去世,母亲没有经济来源,希望将房屋进行处置用于养老。因此,面临母亲、嫂嫂和妹妹进行财产分割问题,请问该如何分配和办理。谢谢!

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陈哲律师解答:

你父亲去世,房产应该有你母亲的一半,剩下的一半,由你,你母亲,和你嫂嫂和你哥哥的孩子继承。

具体分法是,母亲首先分二分之一,剩下的二分之一,你母亲和你各分三分之一,你嫂嫂和你哥哥的孩子一共分三分之一。

陈哲律师解析:

法定继承人顺序

《继承法》第10条规定: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继承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继承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陈哲律师补充:

法定继承如何划分继承遗产比例

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

《继承法》第13条规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

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抚养或赡养义务等方面,情况基本相同,条件大致接近。所谓“均等分配遗产”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所取得的被继承人遗产数额比例相同,没有明显差别。

2、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各继承人可不均等分配遗产,这些特殊情况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可以多分。生活有特殊困难是指继承人因为没有独立的经济收入或其他生活来源,难以维持其起码的物质生活条件。缺乏劳动能力是指继承人因尚未成年不具备劳动能力或因年迈、疾病等原因而部分丧失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或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是指对被继承人负有法定的抚养、抚养和赡养义务的继承人,为被继承人的生活提供了主要的经济来源或者提供了主要的劳务扶助。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是指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在日常生活方面处于相互紧密联系状态,彼此相互关心和照顾。

(3)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对被继承负有法定的抚养、抚养和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在其具有履行抚养、抚养和赡养义务的条件下,如果拒绝履行上述义务,那么在分配遗产时,不应分给这类继承人任何遗产,或者仅分给其极少份额的遗产。但应注意,如果被继承人因有固定收入和劳动能力,明确表示不要求其抚养的,分配遗产时,一般不应因此而影响其所应取得的遗产份额。

(4)经继承人之间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在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的条件大致相当的情况下,继承人之间既可均等分配也可以协商,在达成一致同意的基础上,对被继承人的遗产进行不均等分配。

陈哲律师总结:

法定继承顺序和分配比例是为了解决遗产在各继承人的分配中出现的分歧,使继承合理有序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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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9-21
《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2个回答  2020-09-21
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子女、配偶、父母。另外,丧偶的夫或妻对岳父母或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
第3个回答  2020-09-21
人人的顺序一般都是父母给仔细仔细第一继承人,然后孩子为第二继承人,然后后面才是旁系血亲
第4个回答  2020-09-21
继承人的顺序先是子女配偶,然后就是父母兄弟。再然后才是祖父母,外祖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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