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骑摩托车撞垃圾桶离世,家属索赔76万:垃圾桶摆放不合理!你怎么看?

如题所述

开车有风险,上路请谨慎。车开在马路上,不仅时时都要担心会不会有醉驾司机突然冲出马路,还要担心垃圾桶放在哪里。暂住在北京昌平某村的李某就因为一个不起眼的垃圾桶葬送了性命。事后,李某家属索赔76万,村委会躺着中枪。

李某是在京务工的内蒙古通辽人,出事前与妻儿一起在京漂泊。2018年5月27日,李某喝了点酒,骑着电动车返回家中,却在途中迎面撞上村口摆放的垃圾桶,导致胸椎骨粉碎性骨折,随后被好心路人送到医院,却不治身亡。

事发后,死者家属认为,村委会有很大责任。因为村委会没有合理放置垃圾桶位置,且未作保护性措施和安全警示标志,夜晚黑灯瞎火,灯光昏暗,如果没有显眼标志 几乎不能发现垃圾桶的存在,这才让李某正面与垃圾桶碰撞并身亡。故要求村委会赔偿医疗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76万余元。

但是村委会并不同意死者的要求。首先,他们认为李某喝了酒还驾驶,并且驾驶时没有按照要求佩戴头盔,是由于他本人的疏忽才直接导致事故的发生,因此他本人对 此次事故应该付全责。其次他们还说这个垃圾桶虽然放在村口,但是并不归他们管理,而是由镇政府下属的环卫统一管理。所以死者家属起诉村委会还要求索赔并不 合理。目前因为垃圾桶归属还未确认,此案暂时休庭。

这起事故还真是“飞来横祸”,没想到一个垃圾桶也能带来杀身之祸。法院判决前应该要明确两件事,第一,当时李某到底能不能发现垃圾桶的存在;第二,垃圾桶的 归属权到底属于谁。不妨先将事故现场还原,找一个与事故当晚天气状况相似的晚上,重走事故当时的电动车路径,再结合当事人的酒精含量,就可以推断出在那样 的情况下,李某到底能不能看得清村口的垃圾桶。至于垃圾桶归属,自然要让有法律方面专业知识的人来判断。

总而言之,各位朋友安全驾驶最重要!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1-03-03

男子骑摩托车撞垃圾桶离世,家属索赔76万:垃圾桶摆放不合理!

出门在外安全第一,在外打拼的人们总要牢记这句话,很多人总会用一句“没事”来回应,有一些意外就是在疏忽中发生的。租住在北京昌平的一位男子驾驶摩托车撞上了垃圾桶不幸离世,现在家属要索赔76万。

李某是一位外卖送餐员,事发这一天公司聚餐,当晚他还喝了点酒,聚餐结束后他骑着摩托车回家。就在回家的途中他撞上了村口上的一个垃圾桶造成了悲剧。交警管理处认为,该男子是酒后驾驶,而且驾驶的还是无牌照的摩托车,他理应承担全部责任。李某的家人伤心欲绝,认为这和垃圾桶的摆放有关,管理方应该承担责任。

到底是谁的责任呢?环境卫生管理中心认为,他们只是负责垃圾清运和街道卫生的,而且垃圾桶的所有权属于村委会,垃圾桶应该放置在哪,应该怎么摆放都和他们没有任何关系。

村委会负责人则称,李某是该村的居民,他居住了那么久,对村里的道路和设施摆放应该非常清楚。何况垃圾桶在人行道摆放,而李某是行驶在机动车道上,所以他的事故和垃圾桶并无联系。

对于这一说法,李某家人的代理律师觉得垃圾桶没有做任何安全警示,而且垃圾桶摆放不合理,它的边沿处已经超出了人行道延伸至机动车道,所以李某才会撞上的,就应该承担责任。

此事件也引起了很多网友的争议,有人觉得逝者已矣,家属要点赔偿也是可以理解的。但也有网友觉得每个公民都应该有严格的自律意识,喝完酒坚决不能驾驶,这个规则在每个人的心中都应该根深蒂固。至于赔偿,大家也不好说,只能看法院的判断了。

所以说,朋友们在聚会、宵夜或者应酬时难免会喝酒,不管喝多喝少一定不要驾车,可以打车回去或者找代驾,不能总想着无所谓,生命只有一次一定要爱惜,无论什么时候交通规则必须记清楚!

第2个回答  2021-03-08

男子骑摩托车撞垃圾桶离世,家属索赔76万:垃圾桶摆放不合理!

出门在外安全第一,在外打拼的人们总要牢记这句话,很多人总会用一句“没事”来回应,有一些意外就是在疏忽中发生的。就在今年的5月份,租住在北京昌平的一位男子驾驶摩托车撞上了垃圾桶不幸离世,现在家属要索赔76万,

李某是一位外卖送餐员,事发这一天公司聚餐,当晚他还喝了点酒,聚餐结束后他骑着摩托车回家。就在回家的途中他撞上了村口上的一个垃圾桶造成了悲剧。交警管理处认为,该男子是酒后驾驶,而且驾驶的还是无牌照的摩托车,他理应承担全部责任。李某的家人伤心欲绝,认为这和垃圾桶的摆放有关,管理方应该承担责任。

开车有风险,上路请谨慎。车开在马路上,不仅时时都要担心会不bai会有醉驾司机突然冲出马路,还要担心垃圾桶放在哪里。暂住在北京昌平某村的李某就因为一个不起眼的垃圾桶葬送了性命。事后,李某家属索赔76万,村委会躺着中枪。



李某是在京务工的内蒙古通辽人,出事前与妻儿一起在京漂泊。2018年5月27日,李某喝了点酒,骑着电动车返回家中,却在途中迎面撞上村口摆放的垃圾桶,导致胸椎骨粉碎性骨折,随后被好心路人送到医院,却不治身亡。

这起事故还真是“飞来横祸”,没想到一个垃圾桶也能带来杀身之祸。法院判决前应该要明确两件事,第一,当时李某到底能不能发现垃圾桶的存在;第二,垃圾桶的 归属权到底属于谁。不妨先将事故现场还原,找一个与事故当晚天气状况相似的晚上,重走事故当时的电动车路径,再结合当事人的酒精含量,就可以推断出在那样 的情况下,李某到底能不能看得清村口的垃圾桶。至于垃圾桶归属,自然要让有法律方面专业知识的人来判断。

第3个回答  2021-03-11
还应该告公路,告摩托车生产企业,告加油站,最后再告它爹妈为什么把它生下来,如果不把它生下来它就不会死了。
第4个回答  2021-03-03
我认为这肯定是和垃圾桶摆放的位置是没有关系的。有可能是因为该男子在骑车的时候速度太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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