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信用社的信贷员,根据目前小额贷款“一次授信,余额控制,周转使用,随用随贷”的原则下,评级授信过后不需要再次调查借款用途,整个发放过程中信贷员都可以不再参与发放,借款人只需要在柜台出示证件签字盖章即可获得已授信的贷款。出现了顶名贷款,信贷员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律师你好,你对当前信用社小额支农信贷操作流程好像尚不熟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