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去世后妻子以夫妻各义购买的房改房产权如何归属?

如题所述

妻子以夫妻的名字买的房子,丈夫去世之后,这个房产改名字的话,需要的是,拿着丈夫已经去世的证明文件,以及其他的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所需要的文件去房屋登记部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这样就可以将房子的产权过户给自己。
需要注意的是,这个房子属于的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您丈夫的父母在以及您和丈夫之间有孩子的话,那这个房子在过户的时候,需要得到其他的继承人的同意,只有当其他的继承人同意您将房子放在您自己一个人的名下的时候,房屋登记机构才会给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在和其他的继承人商量的过程中,他们如果不愿意放弃属于自己的那一份份额的话,那您也可以通过给他们属于他们那份房产的现金来补偿他们。
因此,丈夫去世,进行房屋过户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房屋登记办法》
第三十二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一)买卖;
  (二)互换;
  (三)赠与;
  (四)继承、受遗赠;
  (五)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六)以房屋出资入股;
  (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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