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学生在学校打篮球受伤了,学校是否有责任?

如题所述

这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二的规定: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学校已经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不不当的,无法律责任。

就是说学校已经履行了相应职责的情况,就视为已经尽到了职责。

扩展资料:

学校应当履行的这些相应职责是什么呢?

我国曾经出台了《学校体育运动风险防控暂行办法》,要求学校教师在体育课教学、活动及训练前,认真检查体育器材设施及场地;体育课教学、体育活动及体育训练中,强化安全防范措施,对技术难度较大的动作应当按教学要求,详细分解、充分热身;需要对学生和家长等进行体育安全宣传教育,普及体育安全知识,引导学生和家长重视理解体育运动风险防范;组织学生参加跨地区体育活动和比赛,应当根据活动或比赛要求向学生及家长提供安全告知书,获得家长书面反馈意见等等。校方按照暂行办法实施,就可以认定已经尽到了相应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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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8-02
学校发生且是学校的过错,学校承担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属于意外的,学校并无过错的,按照公平原则,双方分担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一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第2个回答  2021-08-02
这种情况还是要分个主次的,如果是学校组织学生打篮球,学校应该是要负责任的,如果是课间或者放学了,学生自己打篮球,那学校的责任就很小,甚至可以无责,因为学校对学生的管理责任主要是上课时间。
第3个回答  2021-08-02
没有责任,学校没有义务给你赔偿,他们也会说是你自己摔伤的,关我们什么事,见过哪个学校的学生打篮球受伤,还要学校赔偿?追答

哎呦,待会儿一群肮脏的东西在围观你

第4个回答  2021-08-02
这属于运动意外伤害,不是学校的责任。学校没有责任。
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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