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个回答 2020-10-30
可以,。如果你什么什么证明都没有,可以到你或你爱人户口所在地民政局(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办理。公安部门专门发了一个文件——第六次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方案。这个方案里公安部明确规定,对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出生人口要及时登记落户。各个地方出台了具体的一些实施细则:对1996年1月1日以后因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早婚生育等原因造成婴儿未上户口的,一律可凭《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常住户口登记,任何《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机构和人员不得以准生证、生育证(卡)等作为附加条件,拒绝为新生儿出具《出生医学证明》。任何地方和单位都不得限制政策外生育的婴儿落户,也不得将户口登记的情况作为行政管理和处罚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