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不让子女上学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十八条,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法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
父母不允许孩子上学一般不犯法,但是违法。出现该情形的,一般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履行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保障适龄未成年人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等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六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履行下列监护职责: (五)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保障适龄未成年人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 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