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按照劳动法规定给予员工补偿金,但是员工不愿意离职,怎么处理?

如题所述

如果是合法解除劳动关系的,EMS发函给该劳动者并公示,书面文件中说明情况并要求限时来办离职手续。如果员工不愿意离职,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分析
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交易关系的法律,它主要规定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及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保全、违约责任等问题。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循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干扰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合同的法律特征,合同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即需要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互为意思表示意思表示就是将能够发生民事法律效果的意思表现于外部的行为。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须达成协议,即意思表示要一致。合同系以发生、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为目的。合同是当事人在符合法律规范要求条件下而达成的协议,故应为合法行为。合同一经成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就发生了权利、义务关系;或者使原有的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未按合同履行义务,就要依照合同或法律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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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4-30
这个得看公司究竟有没有单方解除权,如果没有法定事由单位可以单方解除的话,单位强行解除是需要支付赔偿金的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如果单位有法定事由(比如合同到期、比如不能胜任培训或者调岗后仍然不能胜任等),单位可以单方解除,不给与员工劳动条件,员工干扰公司正常经营的可以报警处理。
第2个回答  2021-05-01
公司如遇到特殊情况,可以单方面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劳动法》给予相应的补偿金,这样做不违法,员工不愿意离职,可以直接辞退,给予他相应的补偿金就可以了。
第3个回答  2021-05-01
公司只要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执行,那么就没有什么问题,即使员工不愿意,在法律意义上,也没什么作用,只能接受这个现实,除非你是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比如孕产哺乳期的女性,公司是不能辞退的。因此,还是尽快新找工作为好。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21-05-01
得看是按劳动合同法哪一条解除,是否合法
合法解除就行,不用管员工是否愿意
按第三十六条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必须得双方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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