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你是电瓶车,属于非机动车。他是机动车。
根据《道路交通法》
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三)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
(七)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以上可判他全部责任,你无责任。
2、从事故后期理赔方面考虑:
机动车方负全部责任较合理,因为人家车有保险,能找保险公司理赔。
你是非机动车,给你定了责任,你也没保险,理赔还得自己掏衣兜,不合适!
3、建议:(1)如果对方好说话,你就按以上方式处理;
(2)如果不好说话,你可能就得稍微出点钱了,给个心里安慰钱。就当用钱买平安了!没把人碰到就是福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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