跪求各位大律师帮助,我本与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购房合同,合同已备案,原来约定的是2012年5月1日交付,但其公司逾期交付,直到2012年12月1日才正式交付,现我按照合同约定问其索要违约金,当初合同内容写的是:如果逾期10日,按照房款总额万分之五每日赔付,超过10日的开发商在合同里并无约定。我查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法律问题解释,上面说是如果未约定违约金数额的,可以参照以下标准,即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请问各位大律师现在我如何去查询这个租金标准呢?我去哪里能查的到呢?商品房地址在泰州高港区,有朋友知道这里的租金标准码?我已找此房地产开发商协调过,其态度恶劣,拒不赔付所有业主违约金,我准备联合所有逾期拿房的业主,联名对此无良房产公司提出诉讼,恳亲各位大律师帮助!万分感谢!